情歌
為古普羅旺斯地區最精美的文學體裁之一。情歌的鮮明特征表現在行吟抒情詩人對后來歐洲各國文學的兩大貢獻——一種全新的涉及提高婦女地位的愛情觀念,以及不斷追求形式的完美性和獨創性。情歌是古普羅旺斯詩歌的一種類型。在“情歌”這個名稱開始使用時(12世紀末期),典雅愛情這種概念早已被普遍采納,而且表現典雅愛情的詩作技巧更加成熟。因此,情歌比其他類型的古普羅旺斯詩歌的藝術性更高,也更拘泥于傳統、更顯雕琢痕跡。典型的情歌一般是由結構完全相同的5節或6節構成,附加一個結尾詩節。情歌并不遵循某些既定的韻律模式,但每一首情歌應有一種完全新穎的詩節結構和情調。這對許多詩人來說是個難度很高的要求,但現存的情歌在韻律上的多樣性仍然引人注目。遺憾的是,情歌的內容卻十分呆板、千篇一律,總是表現幾個固定的陳腐主題和場面。詩人的情人姓名幾乎從不點出,她被描繪得相當地模糊和籠統,以致于不可能認出她的真面目。情歌中出現的名字一般是詩人的朋友和庇護人(情歌所獻于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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