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虛與實
古代詩學概念。它是在唐以后隨著意象、意境等理論的發展而形成并日趨成熟的。唐詩僧皎然《詩議》:“夫境象非一,虛實難明。有可睹而不可取,景也;可聞而不可見,風也。雖系乎我形,而妙用無體,心也;義貫眾象,而無定質,色也。凡此等,可以偶虛,亦可以偶實。”(見《詩學指南》卷三)又宋李涂《文章精義》云:“莊子文章善用虛,以其虛而虛天下之實;太史公文字善用實,以其實而實天下之虛。”在中國古文論中,虛與實各具相對的獨立內涵,又兼該歷代藝術實踐中創造的二者之間的辯證關系的豐富內容。同時,它還和有與無、心與物、形與神、情與景、空靈與質實等審美概念,存在著橫向互滲的復雜關系。綜合言之,虛與實的理論義蘊主要可分為文藝本原、藝術思維、符號載體三個層面。在中國古代,文藝本原論的最終依據是哲學本體論,在這個層面上,虛與實可以和有與無意思相通。“無”是指超越人的言、意、感覺之外的宇宙本體,或稱為“道”,它是聽之不聞,視之不見,搏之不得,無聲無臭,無形無狀的,永恒存在于一切之中。《老》《莊》中的“虛”、“無”即是。“有”則是指能夠被人以言、意、感官所把握的形形色色的實理、實象。宋張載《正蒙·乾稱篇下》云:“有無、虛實通為一物者,性;不能為一,非盡性也。”清王夫之注云:“惟性則無無不有,無虛不實,有而不拘,實而不滯。”從本體論上探索了虛與實有辯證統一關系。這是藝術中“虛”與“實”的理論得以產生和開展的哲學根據。而前引皎然和李涂論“虛實”,則是進一步在藝術思維層面上展開論述。作為藝術創作的對象、內容和材料之所謂“實”,是指生活中真實發生或出現的人和事物。“虛”則指作家虛構的故事和人物。清李漁云:“實者,就事敷陳,不假造作,有根有據之謂也;虛者,空中樓閣,隨意構成,無影無形之謂也。”(《閑情偶記·詞曲部·審虛實》)文學家創作之時,應該虛者實之,實者虛之,有無相生,虛實互用,藝術形象或意境才能具有典型化的意義,而無固定刻板的藝術模式。明屠隆《與友人論詩文》云:“顧詩,有虛,有實,有虛虛,有實實,有虛而實,有實而虛,并行錯出,何可端倪? ……杜若《秋興》諸篇,托意深遠;《畫馬行》諸作,神情橫逸;直將播弄三才,鼓鑄群品,安在其萬景皆實?而李如《古風》數十首,感時托物慷慨沉著,安在其萬景皆虛?”人稱杜甫是現實主義詩人,寫“實”圣手,但杜詩精神是“實”中有“虛”;李白是浪漫主義詩人,是設虛高人,但李詩微妙又在“虛”中涵“實”,經典作家作品,無不虛實辯證統一。“虛”有時又可指文藝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興趣韻味;“實”則可指作品中描摹的景物。王夫之論情景,即與虛實相通(見《薑齋詩話》)。而在符號載體的層面上,虛與實主要又指各種不同的藝術技法。如虛寫與實寫,“實”指正面直接的鋪陳描寫,“虛”為間接側面的渲染照應。而在語言藝術方面,“實”指實詞,“虛”指虛詞的運用。明謝榛《四溟詩話》卷一:“律詩重在對偶,妙在虛實。……實字多則意簡而句健,虛字多則意繁而句弱。”他以為遣詞用字,“惟虛字極難”。上述“虛”與“實”多層涵義,當自細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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