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大
與詩學有關的美學概念。具有多層涵義。首先,其最高意義指宇宙本體及其自身固有的審美屬性。語見《老子》第四十一章:“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又《莊子·知北游》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圣不作。觀于天地之謂也。”所稱“大”,指宇宙本體本身所自有的美,它是世界一切美之所以產(chǎn)出的本原。其理論肇自先秦道家之“道”,如《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 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大”之義無所不包,無聲無息,無形無象,人無法感知它,但它卻運動變化,無止無息,無所不在,具有空間的無限性和時間的無盡性。所稱“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大音”、“大象”并非可聞之聲和可見之象,而是它們的無形本體。人的感官雖然無法直接把握,但它卻是天下一切美之所以產(chǎn)生的本原。“大”是至高無上的“道”的屬性,也是美的本體,它無形無跡、無聲無息地存在于天地萬物之中。雖然感官無法直接把握,但是只要人順乎自然之道,也就立心于“大”,體現(xiàn)了本體之美。其次,“大”指具體事物的某種特殊屬性——即偉大。偉大事物雖然有形有象,有具體時間、空間,但是人的感官卻難以把握,它有神奇功能,而人的思維卻只能體認而無從究詰。如天地之“大”即是典型。《莊子·天道》云:“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黃帝、堯、舜之所共美也。”其實,不僅是道家,先秦儒家同樣尊崇天道之大德。如《易·乾》云:“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tǒng)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又云:“大哉乾乎! 剛健中正,純粹精也。”由此引申,人取法天地,順應自然而創(chuàng)造的光輝事業(yè)亦謂之“大”。如《論語·泰伯》:“子曰:大哉! 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又《孟子·盡心下》:“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在這層意義上,“大”是中國古代美學中的崇高,或者是具有崇高感的偉大事物,但其意義與西方美學中悲劇意識的崇高有質(zhì)的差異。《易·乾·文言》稱“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這就是“大”之所以具有崇高偉大之美的實質(zhì)所在。再次,是指人的審美活動中的義蘊。在這個層次上,“大”與“小”對舉,用以概括人所感受到的事物的存在狀態(tài)和意義。具體地說,“大”與“小”在審美活動的三個層面上構成了相互映襯、對比和轉化的辯證關系。其一是視覺、聽覺形象的“大”與“小”。主要表現(xiàn)在書畫或音樂藝術的創(chuàng)作鑒賞活動中,具體事例此不贅言。其二,“大”與“小”是指藝術創(chuàng)作中選用個別物象以寄寓其廣大精深的內(nèi)容或精神。如《史記·屈原列傳》評《離騷》云:“其稱文小而其指極大。”又《文心雕龍·比興》篇:“觀夫興之托喻,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這也就是韓康伯注《易》時所說:“托象以明義,因小以喻大。”“小”是作為載體的物象,“大”則是由此聯(lián)想引申的巨大意義。清劉熙載把這一藝術方法表述為“涵茹到人所不能涵茹為大”(《藝概·詩概》)。其三,“大”與“小”還可指藝術作品中所創(chuàng)造的藝術境界的審美特征。王國維《人間詞話》云:“境界有大小,然不以是而分高下。‘細雨魚兒出,微風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馬鳴風蕭蕭’?”“大”是指藝術境界的雄渾闊大,屬于壯美;而“小”則取象玲瓏,小巧可愛,屬于優(yōu)美:二者各有其獨立的審美價值,相互映襯,難分軒輊。另外,藝術境界的大與小,也不能只看作品取象本身,更重要的是考察其涵蓋功能,看其“象外之象”,用現(xiàn)在的話說,即考察其因“小”寓“大”的藝術典型化的程度。有的物象雖“小”而境界實“大”;也有的內(nèi)在審美義蘊并不豐富而張皇使大,物象雖“大”而境界實“小”。在詩歌意境創(chuàng)造中,“大”與“小”辯證統(tǒng)一,雙方對轉,內(nèi)容豐富而形態(tài)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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