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以《易》為詩
古代詩學概念。《易》是儒家經典之一,被后世尊為一部探究自然天道、世事人性深層奧秘的著作。明代張蔚然《西園詩麈》云:“《易》象幽微,法鄰比興。”已經指出《易》與詩歌特點多有一致性。清初屈大均更主張“以《易》為詩”,“合《易》與詩為一”,詩“與《易》相表里”(《翁山詩外自序》)。而屈氏更進一步結合《易》道來論詩,它要求在詩歌中充實人性和天道的內蘊,使詩歌具有類似《易》的功用職能,究求道理,出鬼入神,囊括萬象,并要求詩人視此為創作的“源”、“本”。屈大均肯定的“性與天道”,較多屬于傳統的儒家倫理規范和道德準繩,但又有非其得以全部牢籠者,具有更加廣厚深奧的自然、人世涵蘊,有利于詩歌題材向廣度拓展和主題意蘊向縱深開掘。同時,“以《易》為詩”還指詩歌創作的藝術思維層出無窮,莫定一轍,而詩歌綴詞聯句、組織意象,又能夠幻忽靈動,奇變無跡。再次,屈大均借以說明詩與《易》在尚變方面的一致性。《易經》以“易”取名,原含變易之義,詩歌創作也應不斷追求創新,通變不滯,這也是他反對擬古主義的重要理由之一。又次,“以《易》為詩”借《易》中陰陽男女交感生物的概念來肯定多言男女情事一類詩歌,從而為他替“托意男女”或單純的情詩作辯護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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