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jīng)研究· 兩漢:《詩經(jīng)》經(jīng)學的興起與興盛·毛詩故訓傳
《漢書·藝文志》 只云: “《毛詩》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漢書·儒林傳》也只云:“毛公,趙人也。治《詩》,為河間獻王博士。”都未言毛公其名。其后關于《毛詩故訓傳》作者出現(xiàn)四說:
1. 以為毛萇作。《后漢書·儒林傳》云: “趙人毛萇傳《詩》,是為《毛詩》。”《隋書·經(jīng)籍志》載:“《毛詩》二十卷,漢河間太守毛萇傳,鄭氏箋。”
2. 以為毛亨作。鄭玄《詩譜》說:“魯人大毛公為《訓詁傳》于其家,河間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 (《毛詩正義·關雎疏》引) 吳陸璣《毛詩草木蟲魚疏》也云:“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詁訓傳》,以授趙國毛萇。”
3. 后有學者朱彝尊《經(jīng)義考》以為 《漢書·藝文志》所言 《毛詩》二十九卷,為毛亨作,今佚;《毛詩故訓傳》三十卷,為毛萇作,今存。
4. 王國維《書 〈毛氏故訓傳〉后》則以為故訓為大毛公所作,傳則小毛公所增益。” (見《觀堂集林·別集》)
今人一般以為鄭玄、陸璣皆習《毛詩》,其說當淵源有自,故從其說,以為《毛詩故訓傳》簡稱《毛傳》,始為毛亨作。但毛萇據(jù)之傳《詩》,也當有所刪潤增補,不斷加工完善。
《毛傳》是漢代經(jīng)學的產(chǎn)物,與今文三家一樣也是斷章取義,比附經(jīng)義,將《詩》作為政教工具。但《毛傳》說詩也有不同于或勝于今文三家的地方。《毛傳》將《詩》和《左傳》配合起來,以詩論史,以史明詩; 且通訓詁,舉大義,考證訓詁,簡明扼要;很少妄誕迷信的內(nèi)容,堅守孔子“不語怪力亂神”的著述原則和“溫柔敦厚”的詩教理論,排斥讖緯神學;標興116處;借興法發(fā)揮儒家倫理道德觀念。《毛傳》說詩穿鑿附會的部分應清除,但其對字、詞、典章制度的訓詁部分則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毛傳》體例嚴謹:每篇詩前以“序”簡要說明詩旨,詩句下先依《爾雅》訓釋字義,涉及歷史事實、典章制度或詩義隱晦處再據(jù)《左傳》、《周禮》、《儀禮》等文獻略作說明。有人曾將《毛傳》說詩析為補釋、明原因、明規(guī)律、比證、加確、增補句子成分明意、變句詮解、說明情況、推闡詩義、連類廣訓十例。(見馮浩菲《毛傳要例索隱》,《文獻》1989年2期)
《毛傳》是完整保留至今的古代經(jīng)注中時間最早的,故在《詩經(jīng)》學、經(jīng)學乃至訓詁學中都占有極重要的地位。清人陳奐說: 《毛傳》“文簡而義贍,語正而道精,洵乎為小學之津梁、群書之鈐鍵也。”( 《詩毛氏傳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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