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研究·先秦:《詩經》的應用與研究·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論語·泰伯》載: “子曰: ‘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惫艁韺W者普遍認為此語說的是修身所學的三門課程的先后順序。如劉寶楠《論語正義》解釋其意為: “學《詩》之后,即學禮,繼乃學樂?!睏畈舱f孔子“把音樂作為他的教學工作的一個最后階段。”(《論語譯注》)
孔子講授課程在不同時期確實有不同的側重點,但此語卻未必是陳述所講課程的順序,因為當時教學內容的順序主要是根據是否可在室外演習禮樂的自然條件所決定的。如《禮記·文王世子》中說: “及學士,必時。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龠?!庇终f: “春誦夏弦”,“秋學禮”,“冬學 《書》”。鄭玄注“必時”說: “四時各有所宜?!薄抖Y記·王制》又說:“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 《詩》、《書》。”當時多在春天入學。若據此推斷,當先學禮、樂,后學《詩》、《書》。《禮記·內則》又說先學樂,后學禮:“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睋丝芍?,孔子并不是在說課程設制的順序,而是論述《詩》、禮、樂的功用及用《詩》、樂言志的方法和過程。
“興于 《詩》”與 “ 《詩》可以興”大意相同,區別只在于論述的角度不同,一從 《詩》的角度說《詩》可以興的功用,一從用《詩》的角度說用《詩》“興”的方法。其實,二句都包含這兩種含義。“興于《詩》”之興與《周禮》“六詩”之興、“樂語”之興、《毛詩序》“六義”之興都是講用詩“引譬連類”、“感發志意”修身為政的方法?!墩撜Z》所載子夏“禮后”之問、子貢“切磋琢磨”之喻,“南容三復白圭”等都是孔子所說興法的具體運用。興法是一種靈活多變、主觀隨意性極強的方法?!对姟放c今事之間,不論在哪方面,只要存在一絲相似之處,就可以斷章取義,隨意感發。同一詩句,不同的人或從不同的角度可以感發出不同的義理喻意,故“興于詩”,一定要“立于禮”。
“立于禮”,立,《說文》云:“住也。”引申為節制,約束?!傲⒂诙Y”也就是《論語》中孔子反復強調的“約之以禮”,在此既是說明禮具有約束人們言行舉止的功能,又是說“興于《詩》”,要依禮感發,要發乎情,止乎禮義。盡管興法彈性極強,取其一點相似便可隨意感發聯想,但不能有違大禮,過分僭越,要“歌詩必類”,所用之詩不僅要與自己所表達的志意、自己的身分和當時的氣氛有義類相似的地方,還要合禮合體、要“立于禮”。不論樂工,還是國子學士,都要知道詩的本來用途,要知道在什么場合演奏什么詩,不能亂用。運用興法賦詩言志、出使專對、修身養性,不僅要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通達,還要知詩之本義,依禮感發?!蹲髠鳌匪d春秋賦詩言志極少運用《頌》、《大雅》等天子之樂也許可以證明此點。
“興于《詩》,立于禮”之后,就要“成于樂”。成,《說文》說:“就也?!币隇橥瓿?。“成于樂”即完成于樂,既是表明樂有言志表意的功能,又是說在用詩時將己所擇與己合意又合禮的詩章誦唱出來,將己感發之意用歌聲弦樂表達出來。也就是《荀子·樂論》所言:“君子以鐘鼓道志”的意思。
簡言之,“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的本義是: 感發于《詩》,約束于禮,完成于樂,是對《詩》、禮、樂功能及用 《詩》方法和過程的概括。
上一篇:詩經研究·《詩經》的分類·六詩的本義
下一篇:詩經研究·先秦:《詩經》的應用與研究·興觀群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