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詩歌別集·清代與近代部分· 丁野鶴集》新詩鑒賞
詩文別集,十九卷,詩十卷,清丁耀亢撰。耀亢(1599~1671)字西生,號野鶴,別號紫陽道人,晚年病目,又號木雞道人,山東諸城人。明諸生,入清官容城教諭。甲辰(1664)因文章“訕謗”而入獄,后被赦免。
丁氏雖為清朝小官,但許多作品表現(xiàn)了對清統(tǒng)治的憎惡與不滿,如其所言:“好為文章,雜以詼諧。不脛而行,卒為禍胎。”(《自述年譜以代挽歌》)也就是說丁氏常用冷嘲熱諷的文字以攄寫其激憤:“秋發(fā)晞陽短,晴檐快一髡。客塵清瓠蔓,霜氣到蓬根。故鏡勞憑吊,新纓笑獨尊。人情習不異,如此任乾坤。”(《薙發(fā)》)詩人以自嘲形式攄寫了他對清統(tǒng)治者“留頭不留發(fā)”政策的抵觸和怨恨。《焚書》則寫得十分沉痛:“帝命焚書不可存,堂前一炬代招魂。心花已化成焦土,口債全消凈業(yè)根。奇字恐招山鬼哭,劫灰不滅圣王恩。人間腹笥多藏草,隔代安知悔立言。”這是在焚毀自己半生的勞作時所發(fā)出的喟嘆,其感慨是很深沉的。“焚書”是專制制度的特征,它只許統(tǒng)治者思想和表達,而不許人民思想和表達。言語文章是取禍之源,就是你在其中思想并表達了與統(tǒng)治者不同的想法。專制統(tǒng)治都是人治,因而帶有任意性,有時沉默也會招來禍患:“若道多言能取禍,如何啞雁也遭烹。”(《詠鸚鸚之二》)控訴了封建專制主義的嚴酷,連不說話的自由也沒有。《木雞口號》借自嘲揭露、抨擊時代的黑暗:“不鳴不斗亦不舞,無羽無毛亦無腹。不食人間稻與糧,安有饑鷹啄枯木。鸚鵡多言苦遭累,翠襟反受金籠辱。白鶴凌云氣太孤,仙姿頻側凡禽目。何如斷溝化雞形,閉喙無聲心若木。不用羽毛爭陸離,不羨咿喔啼朝旭。”這些措辭激烈的作品很難使人想象它產生于文字獄迭起的清初。丁氏還有些描寫百姓疾苦的作品,如《田家》《盜亂》等。丁詩還較早地反映了煙草在中國的流傳和人們吸食的情景,如《煙客》二首。《同張尚書過天主堂訪西儒湯味道太常》描寫了西方傳教士為在中國傳道和多技藝的情形,詩中寫到望遠鏡、自鳴鐘、豎琴、抽水機(手動)、分光鏡以及天文儀器等。
丁詩通俗淺易,但感情憤激,并富于情趣。
丁集包括《陸舫詩草》五卷,《椒邱詩》二卷,《江干草》一卷,《歸山草》一卷,《聽山亭草》一卷,《逍遙游》二卷,另外還有《家政須知》一卷和戲曲六卷。
有康熙間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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