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詩源辨體》新詩鑒賞
詩論,三十八卷(包括《后集纂要》二卷),明許學夷撰。學夷(1563~1633)字伯清,江陰(今屬江蘇)人。一生不仕,閉門著述。
此書是其主要著作之一,歷時四十年,十二易稿,全書共有九百五十六則,涉及古今作者一百六十九人,詩四千四百七十四首,是一部體大思深、系統論詩的專著。
全書以辨體為主,即著重考察詩歌的各種體裁和各種風格作品的源流正變,以時代先后為序。每代皆“先舉其綱,后理其目”,先總論后分論,先論古體,后論律絕。
許氏受到宋代嚴羽《滄浪詩話》的影響,他推崇詩三百、漢魏、盛唐。提出以《詩經》為源,漢魏六朝、唐人為流。并指出“漢魏六朝,集有未備,而境有未臻,于法宜廣;自唐而后,體無弗備,而境無弗臻,于法宜守”。因此,詩人應該以唐詩為取法對象。至于從各種體裁來看,許氏認為古詩應該“以漢魏為正,太康、元嘉、永明為變。至梁陳而古詩盡亡”;“律詩以初、盛唐為正,大歷、元和、開成為變,至唐末而律詩盡敝”。他對當時復古主義思潮和其代表人物李攀龍、謝榛、王世貞的詩論及創作實踐都有所不滿和批評;但他批評的主要矛頭還在于袁宏道兄弟所倡導的公安派和鐘惺、譚元春所創立的竟陵派。認為袁氏的要害在于“背古師心,詭誕相尚,于道為離”。鐘譚之病在于“古人雅正者,靡不盡黜,而偏奇者,靡不盡收”。可見許氏觀點偏向于保守,并與復古派有一脈相承之處。
本書主要貢獻是對從《詩經》到晚唐五代詩歌在體裁、風格上的發展變化作了系統的論述,對許多詩人的風格、藝術特色作了很好的分析。如對韋應物、柳宗元詩不僅能抓住其蕭散沖淡的共同特征,還能指出兩人的差別:“韋柳雖由工入微,然應物入微而不見其工;子厚雖入微,而經緯綿密,其功自見。”這種分析是符合實際的。
此書作者生前只刻十六卷,三十八卷本為其逝世后所刊。民國間有惲毓齡排印本。
現有人民文學出版社1987年鉛排本,為今人杜維沫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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