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彥周詩話》新詩鑒賞
詩論,一卷,北宋許撰。(生卒年不詳)字彥周,襄邑(今河南睢縣)人。生活于北宋末南宋初,與惠洪相識,曾相與談論詩藝,互相唱酬,紹興間以儒林郎為永州軍事判官。
許氏《自序》稱:“詩話者,辨句法、備古今、紀盛德、錄異事、正訛誤也。”這為詩話下了較準確的定義,比歐陽修《六一詩話》只供談資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許氏這個定義用以衡量后世的“詩話”大體都是符合的。書中指出:“人之于詩,嗜好去取,未始同也,強人使同己則不可,以己所見以俟后之人,烏乎而不可哉!”表現出作者不立門戶、不執己說的謙虛態度。這一點在宋人詩話中是很突出的。
其論詩也受到“元祐之學”的影響,書中稱頌蘇軾處頗多,而其審美趣味則近于黃庭堅。作者主張作詩須除“淺易鄙陋之氣”,強調詩人應具有“識力”“膽力”,稱許富于力量和脫俗的作品。為了防止這種作品流于枯瘠,在提倡學習黃庭堅詩作的同時,濟以李商隱詩。他指出李詩“字字鍛煉,用事婉約”,這個主張對于后世江西末流是一服有效藥劑。在用典使事,襲取古人成句,以及在詩法、句法等問題上也與黃氏論詩主張有一致之處。
此書品評了許多古今詩人,如陶潛、鮑照、李白、杜甫、元稹、白居易等,其中有不少精辟之論。如言:“詩有力量,猶如弓之斗力,其未挽時,不知其難也;及其挽之,力不及處,分寸不可強。若《出塞曲》‘落日落大旗,馬鳴風蕭蕭。鳴笳三四發,壯士慘不驕’”(按所引杜詩與通行本不同)。又言元稹:“《李娃行》云:‘髻鬟峨峨高一尺,門前立地看春風’,此定是娼婦。”以此表明“詩人寫人物態度,至不可移易”。在品評詩人及作品時堅持了“論道當嚴,取人當恕”。既有原則,又能寬容的正確態度。
全書共一百三十七條,成書于建炎二年(1128)。
有中華書局1981年排印《歷代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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