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詞論· 芬陀利室詞話》新詩鑒賞
詞論,三卷,清蔣敦復(fù)撰。敦復(fù)(1808~1867)字劍人,始名金和,字純甫,又易名爾諤,字子文,江蘇寶山(今屬上海)人。性傲慢,好詆肆人,江淮間人因名之曰“怪蟲”。避仇為僧,號鐵岸,亦號妙塵,后返初服,始名敦復(fù)。所交多江南名士。工詩詞古文。
蔣氏少時受知于周濟,故其論詞受到常州詞派的影響。認為他們“啟古人不傳之秘”。“近來浙吳二派,俱宗南宋,獨常州諸公,能瓣香周秦以上,窺唐人之旨”。
敦復(fù)主張?zhí)岣咴~體的地位,言詞為“意內(nèi)言外”之作,其蘊涵深厚。他還提出作詞應(yīng)“以無厚入有間”,認為詞應(yīng)能做到“比興無端,言有盡而意無窮”。敦復(fù)以南宋詞為例說:“詞源于詩,即小小詠物,亦貴得風人比興之旨。唐、五代、北宋人詞,不甚詠物,南渡諸公有之,皆有寄托。白石、石湖詠梅,暗指南北議和事。及碧山、草窗、玉潛、仁近諸遺民,《樂府補遺》中,龍涎香、白蓮、莼、蟹、蟬諸詠,皆寓其家國無窮之感,非區(qū)區(qū)賦物而已。知乎此,則《齊天樂·詠蟬》《摸魚兒·詠莼》皆可不續(xù)貂。”這是蔣氏主張“尊詞體”的原因。他對清代一些繪形繪影而毫無寄托的作品是否定的。
書中以論時人詞為主,兼論當時詞事。“月坡詞刻”條記孫麟趾事,言其客游所得,盡以刻詞,并言及其所受知于地方官之事。結(jié)合劉履芬為孫氏所著《詞逕》寫的跋語便可知孫氏生平大概。
此書為其友王韜所刻,刊于光緒十一年(1885)。
常見者有中華書局1986年排印《詞話叢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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