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俗學·禮制·朝聘
古代諸侯及其使者定期覲見天子的典禮,后來也指藩屬外交使節覲見中國皇帝的典禮(如明朝的 “藩王朝貢禮”、“藩國遣使進表儀”,清朝的 “藩國通禮”、“山海諸國朝貢禮”、“外國公使覲見禮”等),類似近代的外交禮儀,在 “五禮” 中屬賓禮。“朝”原指諸侯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王都拜見天子,“聘” 原指諸侯派遣大夫前往王都拜見天子。據《禮記·王制》,諸侯每年派大夫拜見天子,稱為 “小聘”; 每隔三年派卿拜見天子,稱為 “大聘”; 每隔五年親自拜見天子,稱為“朝”。諸侯及卿大夫朝見天子時,要攜帶珠玉寶貝、珍禽異獸等上貢給天子,稱為 “朝貢”; 還要奉行一系列繁文縟節,以表示對天子的尊重。據文獻記載,周王朝的 “朝聘” 儀式主要有 “郊勞”(天子派官員前往城郊迎接慰問來賓)、“賜舍” (官員將來賓迎入下榻之所)、“朝覲” (天子正式接見來賓,來賓行 “再拜稽首” 禮)、“享獻” (來賓獻貢品)、“請罪”(來賓向天子表示 “有罪”,請求天子安撫)、“賜禮” (天子賞賜來賓車服、食品等) 六項程序。“朝” 本是天子見諸侯專用的典禮,西周以后,禮崩樂壞,強大的諸侯稱王稱霸,也采用起天子的禮儀來,因此小國之君拜見大國之主也稱 “朝”,于是 “朝諸侯” 或 “遠近來朝” 就成了稱雄天下的代名詞。大一統王朝建立后,中國曾是世界超級大國之一,稱雄東方世界近兩千年,因此,更是將周圍的小國都視為 “藩屬”或附庸,外國的君主必須向中國皇帝納貢稱臣。在歷代正史中,“四夷來朝”不絕于書,成了 “天朝上國” 聲威遠播的象征。直到近代,外國朝覲及外國遣使來聘的禮儀,都保持了這種 “天朝”精神。如在 “朝覲” 儀式中,外國君主或外國使節須向中國皇帝“再拜,舞蹈”,奏 “圣躬萬福”;當中國皇帝與藩主舉行 “會見”時,藩主必須 “再拜”、“再三稱‘萬歲’”,其間并奏 《四夷來王之舞》。清朝前期,歐洲各國來華使節照樣須向中國皇帝行最隆重的“跪拜禮” (三跪九叩)。但據 《清史稿·禮志》載,康熙皇帝曾特許天主教傳教士南懷仁 (比利時人)不行跪拜禮; 雍正皇帝也允許羅馬教皇使者行西禮,而且 “與其握手”。但這是對宗教界人士而言。乾隆時,英國特使馬戛爾尼來華覲見中國皇帝,始拒絕下跪,而代以屈膝禮。直到鴉片戰爭后,在西方各國公使的強烈要求與強硬要挾下,大清王朝才被迫廢棄奉行了兩千多年的外藩朝聘禮儀,開始全面接受國際通行的外交概念及其禮儀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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