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俗學·禮制·婚禮
完成婚姻關系的過程及其禮儀,在 “五禮” 中屬嘉禮?;榈谋咀肿骰?,即黃昏,《儀禮》中介紹 “士婚禮” 就寫作 “昏禮”。據鄭玄注釋: “娶妻之禮以黃昏為期,故名。所以要選擇黃昏,因為此時正是陽往陰來的時辰?!焙髞聿偶由?“女” 旁,寫作“婚”。在古代,婚姻不僅是男女個人愛欲的滿足,而且具有 “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后世” 的使命,即俗話所說的 “繼香火”。因此,男婚女嫁就不但是個人行為,而且也是家庭或家族的大事,因此倍受重視。即使在現代中國,父母還以子女適齡未婚為 “心病”,這種心理在西方民族是難以理解的。中國自古是多民族國家,各民族的婚俗及其禮儀也有所不同,但自從華夏先祖在商周之際進入文明社會后,其男婚女嫁就逐漸有了一套約定俗成的禮儀,并被后代王朝定為禮制,為漢民族普遍認同。這就是儒教經典備載的“六禮”?!傲Y” 原來是周代貴族男子的婚娶禮儀,據 《儀禮·士昏禮》,“六禮” 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個步驟及其禮儀?!凹{采”是婚禮的第一禮,男家選定意中人后,請媒人向女家提親,女家同意后,男家再備禮請人前去求婚。納的意思就是納送,其所納送的禮物用雁,因為在古人心目中,雁為候鳥,順陰陽往來,象征男婚女嫁順乎陰陽,后代也有用羔羊、合歡、嘉禾、膠漆等物代替的,都用以象征夫妻關系和睦牢固之義?!皢柮?是婚禮的第二禮,男家行納采禮后,再托媒人詢問女方的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時等,以便男家卜其吉兇,這實際上是男家詳細了解媳婦及其娘家的過程。“納吉”是婚禮的第三禮,男家行問名禮后,在自家祖廟中卜問吉兇,若得吉兆,男家再遣使者通知女家,于是兩家就正式締結姻親關系,后代稱為定盟,現代稱為訂婚。納吉是正式訂立婚約,行禮時須有信物,古代用雁,后代多用首飾、戒指、彩綢等。“納徵”是婚禮的第四禮,徵的意思是成,即男家在納吉之后,將幣帛等貴重彩禮送給女家,納幣以成婚禮,故又稱“納幣”。幣指作為禮物的絲織品,以及鹿皮等,非指錢幣,后代稱為 “聘禮” 或“財禮” 等。納徵所送彩禮數量取雙忌單,如束帛 (絲綢) 為十、鹿皮成對 (即儷皮) 等。“請期”是婚禮的第五禮,男家行納徵禮后,即派使者往女家征求成婚日期,但這只是一種走過場,因為男家已經卜得吉期,請女家決定婚期只是謙辭,以示尊重對方,女家自然辭讓一番,意即婚期由男家決定,于是男家使者將婚期告知女家,故后代 “請期” 直稱“告期”?;槎Y的第六禮是 “親迎”,到了約定的婚期,新郎于黃昏時分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至此,“六禮”完備,婚禮的男女主人公才正式登場,舉行拜天地祖宗、拜堂、合巹 (后代演變為“交杯酒”)、入洞房等婚慶儀式。“六禮”本是貴族婚禮,在其整個過程中,始終貫穿著繁文縟節,因此,隨著這一婚禮模式在民間的流行,也逐步有所減省,而所送禮物也因時因地不斷變化。宋代朱熹作 《家禮》,就將 “六禮”簡化合并為納采、納吉、親迎三項,類似現代的求婚、訂婚、成婚三部曲。元明清三代,朝廷頒布的《士庶婚禮》就是依據 《朱子家禮》制訂的,但品官卻必須嚴格依照古禮舉行“六禮”,以顯示官民之間的等級差別。從現代的角度看,“六禮”所包括的儀式實際上只是婚禮的前奏曲,現代將親迎后的婚慶典禮才稱為婚禮,這是古今婚禮一詞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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