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命題·道法自然
道家關于宇宙及人性本質的命題。《老子》第二十五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這里的 “自然”一詞,與現代漢語中 “自然” 的含義基本一樣,就是事物本來的樣子。“天道自然”是道家的基本觀念,由此便可以推出 “人道自然” 的結論。《老子》還有一句名言: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意思是說,天地自然無為,無所謂仁與不仁,讓萬物自生自滅。由此推到自然人性,也無所謂善與不善,善與惡都是人性的 “異化”。莊子發展了老子的 “自然”觀,將自然人性稱為 “真性”。莊子曾打過這樣的比方: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嚙草飲水,奔馳跳躍,這就是馬的真性; 不料有個伯樂,自稱善治馬,給馬蹄釘上掌,給馬頭套上籠頭,給馬背架上鞍韉,然后訓練它驅馳,其實就是改變了馬的真性。人性也如此。人的真性是什么?是無知無欲,是 “素樸”。據莊子描述,在上古之時,山中沒有路,河中沒有船,禽獸成群,草木叢生,人與禽獸相處同游,不知干什么,也不知往哪里去,“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更不知道世上還有什么君子小人之分。這便是具有 “真性” 的人。圣人發明的仁義禮樂等等,就正如伯樂鐵掌籠頭鞍韉一樣,是對自然人性的雕殘,用現代哲學術語說,就是“異化”。因此,道家主張 “絕圣棄智”、“絕仁棄義”,消滅一切倫理規范,以 “全性保真” 和 “返璞歸真”,這就是魏晉間嵇康說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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