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品格·舍身取義
孟子提出的倫理價值觀。語出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 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在這段話的前面,孟子還運用了比喻的說法: “魚,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這就是 “熊掌和魚” 這個著名比喻的由來。孔子曾說: “君子義以為上。”又說: “見得思義。” 自謂:“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在孟子這里,所謂 “義” 就是“人之正路”,就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也就是 “仁義”、“道義”、“正義”等等。孟子曾說: “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 又說: “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這也就是 《禮記·曲禮》所說的 “臨財毋茍得,臨難無茍免”。這個“義”就是超乎一切之上的道德原則,是一種價值取向。其實,古今中外,都有這樣的價值取向,只是表述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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