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歷史進步產生重大作用的事件·漢武盛世
漢武帝劉徹在位的五十余年(前140~前87年),是西漢皇朝的鼎盛時期,也是封建制度成長過程中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各方面多所設施,中華民族創造力蓬勃發展的時期。武帝初年,由于前代諸帝連續實行恢復生產和休息民力的政策,國家已十分富足。封建國家的統一局面也得到鞏固。地方諸侯國已不再能與朝廷抗衡。漢武帝在以往高祖、文、景治政的基礎上加以發展,形成了一套適應其多所設施,“興造功業”的需要的基本政策,核心是“舉賢良、明教化”和尚法崇儒。
武帝即位不久,就連續多次大規模征召才能之士,建立郡國歲舉賢良的制度。前139年,武帝詔令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前134年,武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這次董仲舒、公孫弘都以治《春秋》被舉薦。董仲舒在對策中,提出“使諸列侯二千石,各擇其吏民賢者,歲貢各二人”的主張,這一主張包括歲貢和定員,對象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較完備。察舉制度初行時,郡國實行不力,有的郡不薦一人,武帝下詔嚴加督責。自建元元年至元封五年(前140~前106年)朝廷大規模征召人才就有六次。各方面人才的涌現和任用,是造成武帝時期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除“舉賢良”進行選拔和任用封建統治所需要的人才外,武帝還承其前諸帝的做法,“明教化”,通過倡導、勸勉的手段,統一人們思想,造成忠于封建皇朝、恪守封建綱紀倫常的社會風氣。武帝將鄉里的教化跟嚴格遵守封建等級秩序直接相聯系,并與舉賢良密切結合。這樣舉薦出來的人才既能為封建政權效力,又可為鄉里的表率,使有更多的人效法他們,達到“勸元元,厲蒸蒸,崇鄉黨之訓”的目的,所以具有“以為天下先”的意義。武帝還通過興太學和郡國學來“明教化”。武帝在長安建立太學,公元前124年置博士弟子員五十人,課程為儒家五經,以博士為教授,設五經博士。全國各郡還可保薦學生到博士處受業,待遇和博士弟子一樣。這些學生每年考試一次,考上中兩等的當郎中官或補文學掌故,下等的黜令退學。又選通經學的小官做地方官府的卒史。武帝還推廣文翁在郡興立地方學校的做法。這樣,從皇帝、丞相、博士到地方官都會講經學,上下一同灌輸忠于皇帝、遵守封建等級和倫理秩序的意識,“明教化以統一思想”的目的實現了。
武帝統治國家的根本政策是尚法尊儒,提倡仁義德治的同時用嚴厲的刑罰維護統治。武帝繼位初,就提倡儒學,但竇太后好黃老之學,而未能實行。公元前135年竇太后死后,漢武帝便大批征召儒生,并任命好儒術的田蚡為丞相。并采納董仲舒的建議,凡“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漢書·董仲舒傳》)。從此確立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儒學處于獨尊地位,成為此后整個漢代以至兩千年封建社會間統治人民的正統思想。獨尊儒術政策的形成,對于鞏固封建統一國家、傳播封建文化有其歷史作用,但同時又嚴重地壓制思想的自由發展,長期產生禁錮人們頭腦的弊端。尊儒的同時,武帝把法家君王馭下的權術和嚴施刑罰的辦法作為根本手段。對于違法者,武帝主張嚴治。武帝的律令越來越多。
為了進一步加強封建中央集權采取了一系列強干弱枝的重要措施。對各諸侯王,武帝采取了“削”、“奪”政策。前127年,漢武帝采納了主父偃的建議,頒布“推恩令”,規定諸侯王除嫡長子繼承王位以外,其他子弟可在王國中封侯。這樣就從王國中分出幾個侯國,削弱了王國的實力。前112年,武帝又以祭宗廟時王侯貢獻的酎金“少或成色不佳”為理由,奪去了106個貴族的爵位。又頒布“左官律”,規定諸侯王國的官吏不得在朝內任職,防止諸侯王在中央插手。此后又用法律手段廢除了大批王國和侯國。王國和侯國數目大大減少,原來絕大部分諸侯王的領地大都歸中央政府統治了。另外對于郡國豪富,武帝也進行了打擊。郡國豪富有的是六國舊貴族之后,有的是漢初功臣或二千石大吏之家,有的是高資富人,或其他“豪杰并兼之家”。這些人長期盤踞于郡國,欺壓百姓,造成朝廷的法制在這些郡國范圍內難以施行。前127年,武帝遷郡國豪富于茂陵、云陵。前96年,再次將豪富遷至茂陵、云陵。遷徙豪富,打擊了地方勢力,加強了朝廷力量。為了加強對地方官吏的考課,武帝分全國為十三部(州),每部由皇帝指派一名刺史,并給他們規定了“六條事問”的職權,對地方官吏進行監督。武帝還在內廷設立一個處理文書的機構,直接對皇帝負責,參與朝政,即所謂的“內朝”,這就削弱和取代了朝臣的一部分權力,而由皇帝直接行使。
經濟上,在張湯、桑弘羊的協助下,武帝實行國家壟斷鑄錢、鹽鐵官營、平準、均輸、告緡等一系列措施,把地方控制的財權以及工商業者攫取的一部分利益又集于中央。西漢初允許郡縣諸侯王國和私人自由鑄錢。因而各種錢幣雜行于市,市場物價紊亂,國家財政管理也不方便。前119年,武帝把鑄幣權收歸朝廷,統一鑄造五銖錢,嚴禁地方和私人鑄錢。規定使用皮幣、白金、三銖錢三種貨幣。前113年,又解除了郡國鑄錢的權力,由京師的上林三官(鐘官、辨銅、均輸官)專門負責鑄錢事宜,并在當年把所有的舊幣全部銷毀,鑄造了新的五銖錢,從此錢幣歸于統一。鹽鐵官營,則是分別在產鹽區設鹽官,雇工煮鹽,又在產鐵區設鐵官,經營采冶鑄造,發賣鐵器。鹽鐵官統屬于中央的大農,鹽鐵官吏多用過去的鹽鐵商人充任。均輸則是由大農派出屬官幾十人到各個郡國,對各地應上交京師的貨物,不再像過去那樣長途輸送,而是根據各地區對貨物的需要沿途出賣,然后買取京師所需的貨物。平準則是在京師設平準官,統一掌管由天下運至京師的貨物,根據市場行情賣出或買進,以求物價較為平穩。這樣大商賈無法囤積聚奇,操縱物價,也限制了大商人的兼并行為。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漢武帝還在公元前119年頒布了算緡、告緡令。算緡是向商人、高利貸者、手工業作坊主征收財產稅和所得稅,規定上述諸種人必須按期把自己的所有財產和收入呈報給國家。對商人、高利貸者凡二千緡抽一算(一百二十錢),對手工業作坊凡四千緡抽一算。另外,車、船等物資也抽一定的稅。如果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則全部沒收其財產,并強迫戍邊一年。告緡是獎勵告發呈報不實的人。規定告發者可以分取被告發者一半的財產。國家從商人、高利貸者手中得到大量土地、財產和奴婢,國家收入增加了。
在民族關系上,漢武帝也采取了果斷措施。武帝派大將衛青、霍去病、李廣等人率幾十萬大軍北上,攻擊匈奴。在強大攻勢面前,匈奴節節敗退,向后方大草原逃去,衛青等人分別進攻,長驅直入,深入后方一千里,匈奴紛紛潰散。以后又經過幾次戰役,終于迫使匈奴臣服了。到了公元前119年,西漢邊境基本上安定下來了。公元前138年和119年,武帝還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打開了中原與西域友好往來的大門,從此文化交流日趨活躍,絲綢之路也由此開辟出來。武帝也曾多次派人到西南地區去,和邊境各地兄弟民族結好。
經過幾十年的治理,漢王朝進入了鼎盛時期。那時候,府庫充足,人民生活安定,政治局面穩定,在世界上也是當時最進步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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