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風箏
放風箏是我國古老的民間游戲之一。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出現。《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記載:“墨子為木鳶,三年而成,蜚一日而敗。弟子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鳶飛……’”這是墨子制的飛鳶。《墨子·魯問》篇說:“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這是魯班制的飛鵲。以上二者都是原始的風箏。飛鳶、飛鵲出現的意義不僅是開創了放風箏這項體育活動,更重要的還在于它們是航空的原始,是人類征服宇宙空間的第一步。它們在航空史上的意義,比在體育史的意義更重大。《續博物志·卷十》記載:放風箏時“引絲而上,令小兒張口仰視,可以泄內熱”。當時已經認識到放風箏有健身作用。宋代時風箏活動較為盛行,有專門制作風箏的手工藝人,還出現一些街頭比賽,但當時比的不是誰放得高,放得遠,而是互相絞線,以絞斷對方的線為贏。放風箏雖是民間的體育活動,但也傳播到皇帝的宮中。王明清著的《揮麈后錄》記載“徽宗初踐祚,曾文肅公當國,禁中放紙鳶落人間”。宋代的寇準和金顯宗,還寫了關于風箏的詩歌:“碧落秋方靜,騰空力尚微,清風如可托,終共白云飛。”(寇準)“心與寥寥太古通,手隨輕籟入天風。山長水闊無尋處,聲在亂云空碧中。”(顯宗)我國有許多城市是以喜愛放風箏等活動出名的,清代時北京城,山東的濰坊,江蘇的南通等都是這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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