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文學與史學·先秦兩漢對神話文學的歷史化改造
對神話這種原發性文學的不同態度,使中西方文學后來各自走了異樣的道路,具有了各自獨特的民族特色,造成了中西方文學鮮明的差異。為什么會如此?究其根源,各自都由深刻的政治和經濟的社會生活使其然。
古希臘是個文明古國,有過克里特文明和邁錫尼文明,有著豐富的原始神話與歌謠。公元前11世紀至公元前9世紀,是希臘原始公社制解體、新的奴隸制開始產生的時期,這一時期流傳下來的文化遺產是“荷馬史詩”,所以又稱這個時期為“荷馬時代”。從公元前8世紀起至公元前6世紀,希臘在生產中普遍地使用了鐵器,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加速了社會的分工。同時,廣泛的殖民運動,也極大地推動了希臘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漸形成了許多以城市為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聯結周圍面積不大的農村區域的奴隸制城邦式國家。這些城邦有過松散的聯合,但始終沒有形成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國家。不過它的奴隸制社會形態的發展卻是比較充分而有典型意義的,它比較徹底地消滅了原始公社制的殘余,充分地表現出與我國不發達的奴隸制政體不同的特征。馬克思把人類早期文明階段比喻成“人類童年時代”。各民族的“童年”是不一樣的,“有粗野的兒童,有早熟的兒童,古代民族中有許多是屬于這一類的。希臘人是正常的兒童”①。也就是說,古希臘由原始社會向奴隸制社會過渡以及奴隸制社會形態的發展,最為充分與完備。
在希臘所有的城邦中,最大的雅典城邦更具典型性,雅典文明基本代表了希臘文明。公元前5世紀,希臘盟邦戰勝波斯后,雅典城邦成為同盟組織的盟主,于是海外奴隸大批地輸入雅典,社會廣泛地使用奴隸勞動,使雅典的奴隸制發展到成熟的階段,雅典成為全希臘最繁榮的城邦。以雅典城邦為代表的希臘奴隸制城邦的經濟基礎中,城市工商業經濟占有很大的比重。這與我國奴隸社會以自然經濟和農村公社制殘余繼續存在的狀態有很大區別。雅典城邦的城市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城市社會分工細。由于城市及市場的需要,出現了專業的學者、詩人、藝術家、演員,他們可以用一生精力去充分利用開發古希臘的文化遺產——神話和傳說,然后專心地研究哲學、文藝學,或從事建筑術、雕刻、繪畫等藝術,或創作詠史詩和悲喜劇。
希臘城邦還經常舉行大型文藝活動,建有大規模的露天劇場,國家為了利用戲劇對公民進行宣傳教育,還向公民發放觀劇津貼,鼓勵公民們去看演出。當時的演員和劇作家享有很高的榮譽,這就大大地促進了希臘戲劇的發展。奴隸制城邦國家給古希臘的文學藝術帶來異常的繁榮,使古希臘文學藝術表現出驚人的創造力,創造出了無比輝煌的成就。
希臘奴隸制經濟雖然發達,但在政治上并沒有形成東方式的君主專制政體。雅典城邦搞過僭主政治,其政治一般來說代表工商業奴隸主利益,但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民,后來轉變為奴隸主民主政治,廣大平民有了更多的自主和民主的權利。這種民主政治環境有利于思想解放,有利于文學藝術的自由發展。古希臘的文化人所從事的文化事業,多受市場需要的支配,而少受上層統治者的政治控制。在某種程度上講,奴隸主民主政治使古希臘的文化人實現了相對獨立的文化人格。他們中的不少人還遠涉埃及、巴比倫、波斯等地,進行游學,進行文化交流,從而更加擴大了眼界,提高了創作的欲望。
正當古希臘還處于原始社會末期,至少像雅典的奴隸制還處于初級階段時,在古代東方的中國,奴隸制社會卻已過早地結束。我國早在青銅時代早期就進入了奴隸社會,即從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建立就進入了文明社會;而在古希臘,進入文明社會是從鐵器時代才開始的。像雅典城邦那樣典型的奴隸制國家,要靠大量奴隸勞動力與大型奴隸市場來形成勞動奴隸制,而大量奴隸勞動力要靠掠奪去獲取,大型奴隸市場要靠戰爭去開辟。而我國夏禹及帝啟是由部落聯盟首領以和平的方式轉化為奴隸制國家君主的,直至商王朝的奴隸制社會,仍沒有靠掠奪和戰爭去形成大規模奴隸勞動與奴隸市場。我國的奴隸社會沒有經過勞動奴隸制的階段,奴隸制沒有得到充分發展。“其特征是生產力相對的低,商品生產和交換不發達;有著濃厚公社殘存;城市和農村不可分離的統一。在這一點上,它與‘建筑在土地私有制的,以城市與農村的分離為基礎的’古代希臘城邦奴隸制國家,有著不同的特征”①。
公元前1044年,周武王推翻殷商統治建立西周,我國由家長奴隸制進入了封建社會的初級階段——封建領主制社會。周民族是一個古老的從事農業的民族,自發地有一種重農抑商的傳統意識,加上城市經濟不發達,自然經濟一直處于社會經濟的統治地位,在這種特定的條件下,周王朝不可能發展奴隸主莊園大生產,而只能進一步完善商朝末開始實行的按血緣關系分封土地的制度,全面推行封土地建諸侯的政策,按血緣親疏的宗法原則,自上而下地層層分封土地,再自下而上地層層上交貢賦。土地最終分配給每個生產者家庭,他們都有一份能維持一家基本生活的私田,前提條件是他們必須在公田上從事集體耕作,并將公田的收獲上交,這就是所謂的井田制。這種剝削實際就是一種榨取勞役地租的形式。被束縛在這種土地制度下的勞動者,不是奴隸而是封建性質的農奴。周王朝就是對待殷遺民,也沒有把他們變為奴隸,而是仍保留他們的氏族組織,分給他們份地,即私田,對他們實行的也是井田制,統治階級與被推翻的階級基本上是一種初級的封建社會的生產關系。
中國的奴隸社會是在未能完全成熟的情況下步入封建領主社會的,這種“早熟”的特點,使新的社會具有了許多“先天不足”。當這種初級的封建社會的生產關系后來遭到破壞時,中國已經進入了春秋戰國時期。春秋以來,周王朝衰微,各諸侯國爭霸,天下大亂,各級貴族乘機利用手中的權力侵占公田、甚至私田,強迫在其土地上勞作的農民交納各種賦稅。那些新興的地主階級也利用手中的財富,不斷地開辟私田、兼并土地,土地買賣逐漸合法化。失去份地的農奴,不得不到擁有土地的人那里去謀生,成了被雇傭的農民。農民必須把租種地的收成按比例交租,原來的勞役地租的剝削形式轉變成為實物地租的剝削形式,社會已經開始向封建地主制社會轉型了。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標志著封建地主中央集權制正式確立。毛澤東指出:“自周秦以來,中國是一個封建社會,其政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經濟是封建的經濟。而為這種政治和經濟之反映的占統治地位的文化,則是封建的文化。”①我國周秦時期正是希臘奴隸社會處于發展、成熟的階段。當西方盛開著高度繁榮的奴隸社會的文學花朵時,在我國,則盛開著早熟的封建社會的文學花朵。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由于早熟,因而社會生產力低下,社會分工程度也低下。當希臘專職的詩人、劇作家受到社會普遍尊敬時,在中國只有史官算得上是個專業“文化人”。嚴酷的東方君主專制,使史官受到各方面的嚴格控制,他們起初所從事的文化事業不過是履行著簡單的“記言”、“記事”的官方“秘書”的職責。在中國的古代,純粹從事文學專業的專職人員幾乎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在大一統盛世的漢代,文人也不過以侍臣、門客的身份為主子說世間趣事以供笑樂,或隨主子宴飲賞玩時吟詩作賦以助風雅,如漢武帝身邊的東方朔、梁孝王劉武身邊的司馬相如、嚴忌、鄒陽、枚乘等。古希臘的文人是社會分工、市場需求的結果,而中國古代文人則多是應“御用”而產生的。
早熟的封建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決定著人們的觀念,決定著社會的意識形態。封建統治者從一開始就把封建禮法的觀念作為社會統治的主導思想,并以此來逐漸取代古老的神主宰一切的觀念。隨著理性主義的不斷覺醒,促使了中華民族歷史意識的早熟,我們的先人很早就意識到利用歷史知識來認識與把握社會的發展,于是神話就成了與禮法和歷史意識相背馳的“荒誕不經”的東西。神話不僅逐漸失去了產生與發展的社會條件,而且原有的神話也不斷被清除,存留的部分大都受到理性化與歷史化的改造,使中國古代史詩的產生與發展失去了肥沃的神話藝術土壤,中國文學的發展從此與西方分道揚鑣了。
在對待神話的態度上,中國與古埃及、古印度等國也不同。我國與古埃及、古印度都是以農業自然經濟為主的國家,但我國以封建禮法思想作為統治思想,并不以宗教思想為思想統治工具。而在古埃及,國王是政教合一的被神化了的專制統治者,全國各個階層宗教信仰普遍強烈。在古印度,長期存在著等級森嚴的種姓制度。古印度有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其中婆羅門地位最高,是祭司貴族,掌握著神權,壟斷著文化,婆羅門教又給種姓制披上一層宗教的外衣。古埃及、古印度強大的宗教勢力,使他們不是消除原始宗教而是充分利用原始宗教來發展新的宗教;同樣,他們不是消除神話而是利用神話來形成他們的宗教經典。
我國先秦兩漢時期對神話進行了比較重大的改造,剔除其怪誕離奇的部分,保留其信史的因素,使之成為“歷史”。對神話進行歷史化改造的工作,起初是由國家的史官來進行的。春秋戰國時期,周王朝名存實亡,王官淪落,士階層興起,以儒家為代表的文化人也加入改造神話的隊列。我國神話研究專家袁珂說過:
神話轉化作歷史,大都出于“有心人”的施為,儒家之流要算是做這種工作的主力軍。他們為了要適應他們的主張學說,很費了一點苦心地把神來加以人化,把神話傳說來加以理解性的詮釋。這樣,神話就變做了歷史。一經寫入簡冊,本來的面目全非,人們漸漸就只相信記載在簡冊上的歷史,傳說的神話就日漸消亡了。①
現在學術界公認最具信史成分的華夏祖先是從黃帝開始的,那么,我們就以黃帝為例,看看關于他的神話是如何進行歷史化改造的。
黃帝是古代父系氏族部落聯盟的首領,但在神話中,他就成了長有四張臉面的大神,戰國時楚人尸佼的《尸子》中載有:“古者黃帝四面。”其形象和我們現在看到的一個頭上長著四張臉的雕塑佛像差不多。由此可見,世界各民族在幻想至高無上的宇宙天神的形象時,思維竟然是那么一致! 神有四面,便能關注四面八方,真可謂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否則,怎么能稱得上宇宙的統治神?到了后來,孔子對黃帝的“四面”作了“歷史化”的解釋:
子貢問孔子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 ”孔子曰:“黃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此謂之四面也。”
——《尸子》[輯本]卷下
“四面”解釋成黃帝派四位臣子分治各方,黃帝由此成了人間的統治者。神話中還說黃帝活了三百多年,引起了孔子的學生宰我的懷疑:“宰我問于孔子曰:‘昔者予聞諸榮伊言:黃帝三百年。請問:黃帝者,人邪?抑非人邪? 何以至于三百年乎? ’……孔子曰:‘……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 ”(《大戴禮記》卷七《五帝德》)將黃帝解釋成百歲老人。
關于黃帝的神話傳說是很多的,如黃帝在東海流波山擒得一奇獸叫夔,用它的皮來做鼓,五百里之外都能聽到鼓聲;再如黃帝在荊山下鑄鼎,有龍自天而降,黃帝于是乘龍升天,等等。在史家看來,這些都是“不實”之說,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紀》中說:“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余并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不雅馴”就是不典雅純正,司馬遷淘汰了那些“不雅馴”的內容,采用了那些近于歷史實際的“雅言”,才把一個神怪式的黃帝,在《史記》中寫成一個歷史上實實在在存在過的人,寫成一位帶著一定傳奇色彩的氏族部落領袖。
當然,盡管對古老神話進行了比較徹底的歷史化改造,但與現在所理解的“歷史化”的標準仍有很大的距離。這是因為,當時的史官和學者受到時代的限制,不自覺地把原始先民的一些幻想仍看作是歷史的真實,在其編寫的史籍中,仍舊或多或少地保留著一些神話的因素。如果說神話是歷史的影子,以幻想的形式曲折地反映著歷史,那么就可以這么說:古老史籍里也有神話的影子,仍然可以找到一些神話的“痕跡”,史籍以歷史的形式無意地反映著一定的神話。但是神話經過“歷史化”改造,畢竟發生了質的變化,神話的生命力在史籍中基本喪失了,神話的信史部分轉化成了史籍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過早地結束了大力開發神話的時代,原有神話又經過理性化的凈化與歷史化的改造,中國古代史詩的產生與發展便失去了肥沃的藝術土壤。中國古代歌謠從產生那天起,就具有了抒情與敘事的功能,敘事性的歌謠本可以發展為史詩,但由于中國古代詩歌沒有繁榮的神話作基礎,只產生了一些篇什短小的史詩。如《詩經》中的《玄鳥》《生民》《公劉》等,盡管具有史詩的基本性質與特征,但與體制宏大的荷馬史詩相比,自然軒輊分明。
中國古代史詩不成熟,除古代社會“早熟”、過早失去神話藝術“武庫”這一原因外,還有一個緣故:中國古代社會走了一條“維新改良”的路子。任何文學藝術的產生都要以一定的社會生活為其基本條件。古希臘從原始氏族部落制向奴隸制的城邦國家過渡時,各部落之間經歷了長久而激烈的戰爭,產生了許多關于戰爭的謠曲與戰斗英雄的頌歌,為史詩的產生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和藝術借鑒。然而在中國,由原始氏族制向奴隸制的轉變,是通過廢禪讓、承世襲的“和平過渡”方式來實現的。氏族公社體制平穩地轉化為農村公社,后來,長期比較穩定的宗法式農業社會也沒有給詩歌提供戰爭的題材,只給抒情短詩提供了內容。雖然在春秋戰國時期戰爭比希臘半島上發生的戰爭還要劇烈持久,但這時中國詩歌已經形成了抒情的傳統。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封建領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轉型的時期,“早熟”、“維新”的中國終于進入了一個大變革的時代。中國沒有《荷馬史詩》那樣的大規模的敘事詩,也沒有希臘那樣成熟的悲喜劇,來反映這種變革,但卻找到了一種新的著述形式,其代表作是《春秋》《左傳》《國語》《戰國策》等。這種史傳文學形式上不同于史詩、悲喜劇,但它的結構同樣博大恢宏,同樣具有表述歷史復雜事變的能力。它那反映歷史生活的自由、嫻熟、深刻的藝術能力,往往是古希臘史詩、悲喜劇所難企及的。從反映社會歷史生活的功能看,先秦史傳文學完全可以彌補中國當時沒有宏大規模的史詩、悲喜劇的遺憾;從生動、形象地反映社會生活的角度看,先秦史傳文學堪稱中國“無韻的史詩”、“史著形式的悲喜劇”,足可與古希臘的史詩、悲喜劇相媲美。它以中華民族特有的、中華民族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藝術風格,反映了中華民族形成與發展的歷史,體現了先民的審美心理,對中國后世文學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堪稱我國敘事文學之祖。
注釋
①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14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① 楊公驥《中國文學》第一分冊第144頁,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①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657頁,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① 袁珂《中國神話傳說》(上)第14頁。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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