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與民族關系·民族關系格局與宋代文學特色
自秦漢以來,中國歷史上大規模的民族沖突和民族融合有三次,即南北朝時期、宋遼金元時期和明清之際。其中,兩宋王朝所面臨的民族關系的復雜性,為中國歷史上所僅有。無疑,漢族與周邊少數民族間的矛盾、沖突和融合,始終牽動著宋代文學的發展,也影響到宋代文學基本特色的形成。為了理清民族關系與文學發展之間的因果聯系,有必要首先了解一下兩宋時期的民族關系格局。
宋朝與它的前朝和后朝——唐、元相比所面臨的民族關系格局有很大不同。唐朝國力強盛,疆域遼闊,境內民族眾多,唐朝皇室就雜有“胡人”的血統,可以說唐朝實為一個建立在中原漢人與周邊“夷狄”相融合基礎上的多民族合作的漢族政權。元朝的民族背景就更為廣泛了,以往由少數民族政權統治的地區,此時皆正式劃入了元朝的版圖。元朝當為我國歷史上一個最廣泛的多民族雜居、共處和融合的時期。宋朝立國二十年后基本上實現了中國的統一,但并未真正恢復漢唐故土,與唐、元相比,宋朝疆域要狹小得多,至南宋,只剩下了江南半壁江山。宋朝國力和疆域情況決定了它的民族關系狀況。具體說,當時宋王朝與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關系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總體上的敵對關系。這主要包括契丹族、女真族、黨項族和蒙古族。這些民族在宋朝立國前后皆獨立建國,不屬宋統轄范圍,雖然在一定時期內與宋朝保持了和平共處的關系,但對于宋總體上是作為一種軍事威脅和壓迫的力量而存在的,對峙、戰爭始終是二者關系的主要趨向。第二類情況是基本上的宗主與臣屬關系,彼此基本上保持和平友好關系。主要包括西北和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如吐蕃及西北喀喇汗、于闐、高昌、西南大理等。第三類情況是在其轄區內對少數民族進行直接的統治。這些被稱為蠻、僚的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南方邊遠地區,包括苗、瑤、仡佬、壯、黎、畬等族。宋朝在這些少數民族的聚居地設置州縣,征收賦稅,攤派勞役等。
在以上三類關系中,對于宋朝社會產生重要影響的主要是第一類。上述宋朝民族關系格局,大略可見如下幾個明顯特點。第一是較之于唐與元,宋王朝內部民族成分相對純粹,可謂比較單一的漢族政權。與此相關,有宋一代,國內民族矛盾也相對緩和,盡管也有一些少數民族不堪朝廷壓迫揭竿而起之事,但始終未有影響統治根基的重大沖突發生。第二是外部的民族關系狀況十分嚴峻,強悍而富于進攻性的游牧、半游牧民族虎視于宋朝的東北和西北邊境,長期處于對峙和戰爭狀態,對宋朝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和壓力。第三,在領土疆域上,從一開始就是“夏”小“夷”大,文化觀念中“莫非王土”的“四海之內”大部分為“夷狄”所占,而且三百余年間版圖呈現不斷萎縮之勢。第四,在軍事力量對比上,基本趨勢是“夏”弱“夷”強,漢族始終處于守勢,且不斷退卻,兩度遭遇亡國之禍。
宋朝民族關系上的這些特點,對于宋廷的政治決策和社會思想文化至少在下面幾個方面發生了十分深刻的影響。(一)由于內部民族相對單一,外部民族對壘分明,少數民族的威脅又十分嚴重,這就勢必使整個社會的民族認同感得以進一步的自覺和強化。民族意識,特別是其中傳統的“夏夷之辨”觀念,進一步得以明晰和提升,在民族精神的理性層面占據顯要地位,成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思想來源。(二)國土的殘缺和不斷萎縮,各民族在地域分布上的內外分明,又不可避免地使儒家文化中的“大一統”國家觀凸顯于社會文化觀念中,成為收復失地統一中國的內在精神動力。(三)力量對比上的“夏”弱“夷”強,使得宋廷不得不采取妥協求和的政策;而另一方面,社會各階層特別是文人士大夫,基于“尊夏攘夷”和“大一統”的思想又不斷地提出北伐滅夷統一中國的強烈訴求。這就使得戰和之議在有宋一朝,特別是南宋時期成為朝廷政策的一個爭論焦點。(四)軍事上“夏”弱“夷”強的形勢,對于士大夫階層不斷強化的民族自尊心無疑是一個極大的刺激,革故鼎新以富國強兵便很自然成為他們迫切的要求。而國內政治清晏穩定,又給予改革以空間和希望,于是出現了王安石變法等改革運動,并由此引起了北宋中后期激烈的新舊黨爭。
由上可見,兩宋王朝在民族關系上所處的這種特殊境遇,對于其政治進程和思想文化形態始終是一個極為敏感的關鍵因素。宋代文學作為宋代社會文化形態的一部分,當時特殊的民族關系必然會從不同的方面影響到其發展的趨勢和基本特色。這種影響有時是直接的,有關民族關系的突然事變或重大事件,往往迅速地反映在文學創作中,成為作家們關注的焦點,比如靖康之變和南宋亡國前后的文壇變化。更多時候,這種影響是通過政治和文化的中介而作用于文學的,由民族關系而引起的政治斗爭往往決定著文人的命運和處境,影響著文人的價值觀念和心態,進而影響到文學創作的內容和風格。雖然有些文學現象不是直接由民族關系引起,作品內容也不直接反映民族關系,但我們在探究其發生原因時,仍然可以看到民族關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北宋黨爭和南宋理學之于當時文壇的關系。
綜觀宋代三百余年歷史,其周邊的民族關系格局曾幾經變遷,所應對的主要民族先后有契丹、黨項、女真和蒙古等。宋與這些民族之間的力量對比和應對政策也在不斷的變化中,有攻有守,有對峙有和解。民族關系的每一次變化都會導致宋朝社會的政治和文化發生某種變移,同時也必然對文學的發展趨向產生多方面的引發和牽制的作用。對此,本章將于下面分節詳論。如果從宋代文學的整體風貌來看,這一問題也是不可忽略的。今天所看到的宋代文學的主要特色,幾乎每一個方面都與民族關系這一至關重要的外部環境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聯。對此,下面幾點可大略說明:
一、內斂與深微,可以說是宋代文學審美品格上的一個突出特征。繆鉞《論宋詩》①在談及宋人審美觀念時說:“宋代國勢之盛,遠不及唐,外患頻仍,僅謀自守,而因重用文人故,國內清晏,鮮悍將驕兵之禍,是以其時人心,靜弱而不雄強,向內收斂而不向外擴發,喜深微而不喜廣闊?!边@里雖就宋詩言,實際上宋代整個文學都呈現出了這樣一種內斂與深微的審美特征。宋詞在這方面表現得更為典型。王國維《人間詞話》(刪稿)說:“詞之為體,要眇宜修……詩之境闊,詞之言長?!边x材上不避纖細,注重內心世界的開掘,追求細膩和幽深的意境,在宋代詩、詞里是共同的,只是詞里更突出些。這種內轉和喜深的審美傾向,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宋在民族關系中所處的劣勢地位,和外族侵略下疆域不斷萎縮的現實所造成的心理壓抑和反思精神,當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顯然,民族關系背景對于宋代文學內斂與深微特征的形成,構成了不可缺少的現實基礎。
二、宋代文學又一個公認的明顯特征是其思辨色彩與理性品格。宋人嚴羽《滄浪詩話》最早提出“本朝人尚理”,“以議論為詩”。錢鍾書《談藝錄》指出:“唐詩多以豐神情韻擅長,宋詩多以筋骨思理見勝。”宋代文學確實充滿了濃郁的思辨色彩,不僅詩、文中議論橫生,即使詞里也有辛棄疾“以文為詞”(主要是議論入詞)一路。所謂“議論”實質上是宋人關于“‘天人之際’的睿智思考”,即宋代文化的理性精神在文學中的表現①。宋代文學這方面特征的形成與宋代民族矛盾尖銳,外部環境惡劣有著某種內在的聯系。文學中理性品格實源于宋人政治和哲學思想中的“內省”精神,“內省”的根本意義在于探究宇宙、社會和人生之正道至理,以增強面臨外侮內患的宋代社會的凝聚力。可見,宋代文學創作中主思尚理的傾向,與宋人關于如何在由民族關系所造成的惡劣外部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思考是分不開的。這種聯系最明顯的事實是,宋代各體文學作品中都不乏直接對于有關民族關系的邊患、戰和、夏夷、興亡等主題的議論。南宋時期的文學在這方面議論則更突出地體現為一種特有的反思精神,有學者稱之為“一代反省的文學”②。
三、憂患意識與愛國主題的弘揚是宋代文學中最富于感染力的方面,也是民族矛盾激化直接作用于文學創作的結果。來源于儒家思想的憂患意識,在宋代得到進一步的強化。范仲淹《岳陽樓記》中的名言“先天下之憂而憂”正代表了宋代士大夫那種憂國憂民的情懷。宋人所憂患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國勢貧弱和外族強大所造成的嚴重邊患。深沉的憂患意識,又造成宋代文學中愛國主題的高揚。宋代的民族矛盾空前激烈,三百年間外患不斷。漢、唐都亡于國內的農民起義和軍閥混戰,而北宋和南宋卻亡于外族入侵。面對這樣的事實,基于傳統文化中“夏夷之辨”和“大一統”思想的民族意識和愛國精神也就成了宋代社會抗敵圖存的思想動力。在遼、西夏、金、蒙古輪番向宋王朝發起進攻、漢民族處于生死存亡的關頭,張揚愛國主義精神便成了文學創作最重要的主題。
注釋
① 載《詩詞散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① 參見王水照《宋代文學通論·緒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② 參見張宏生《宋詩:融通與開拓》第九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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