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顏真卿懲罰楊志堅妻
顏真卿在江西臨川為地方官時,有書生楊志堅,貧窮而仍好學不倦,其妻不能忍受,離棄而去。楊以詩送別。楊妻請求長官準其改嫁,顏真卿不僅不允所請,且加以杖刑,從而使其他貧婦再也不敢嫌棄她們的丈夫了。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二十八:“顏魯公為臨川內史,邑有楊志堅者,嗜學而貧,妻厭之,一日告離,志堅以詩送之曰:‘平生志業在琴詩,頭上如今有二絲。漁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荊釵任意撩新鬢,明鏡從他別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持詩詣州,請公牒求別醮。顏公案其妻曰:‘王尊之廩既虛,豈歡黃卷;朱叟之妻必去,寧見錦衣?污辱鄉閭,敗傷風俗,若無褒貶,僥幸者多。’遂箠之。后無棄其夫者。”
上一篇:魏晉南北朝·顏延之憤怨作《五君詠》
下一篇:魏晉南北朝·魏收驚蛺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