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集注本。四卷。唐杜牧撰,清馮集梧注。馮集梧(生卒年不詳),字桐圃、軒圃。桐鄉(今屬浙江)人。
馮集梧注《樊川詩》,首先對版本進行了考訂。他認為別集、外集是杜牧本人“焚棄而散落別見者,非其所欲存也”,所以只注正集所載詩歌四卷,而將別、外二集抄附于后,不加注解。另外他從《唐音統簽》、《吳郡志》、《建康志》、《事文類聚》、《全唐詩》中抽取他認為可靠的十五首杜牧逸詩,編為《補遺》,附于全書之末。
馮集梧的注也自具特點。他認為杜牧的詩“語多直達,以視他人之旁寄曲取而意為辭晦者迥然不侔”,因此他的注釋“第詮事實,以相參檢,而意義所在,略而不道”。在這方面,馮氏用力甚勤,舉凡《樊川詩》中的典故、人物、名物、地理、制度以及歷史背景,都盡可能予以注出。如卷一《感懷詩》題下注,《杜秋娘詩》題下注,《李甘詩》題下注,卷二《李給事二首》題下注,《東兵長句十韻》題下注,《昔事文皇帝三十二韻》題下注,等等,對詩中涉及的藩鎮割據、邊事用兵、內外黨爭、朝政變遷等,均詳細引證歷史資料,對于尋繹詩意、領會主旨,極有裨益。除注釋外,不少校勘辨析也頗見功力。如卷二《沈下賢》詩,據沈下賢《別權武文》詩、《與李給事書》,確認沈為吳興人,訂正《晁氏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以為長安人之誤。卷三《潤州二首》第一首第一句“句吳亭東千里秋”,馮氏據《孔氏雜記》及《一統志》,校改為“向吳亭”;又《湖南正初招李郢秀才》,馮氏據李郢詩,考訂題中“湖南”當是“湖州”之誤;等等。馮注的缺陷一是過分拘泥于古人作詩“無一字無來歷”之說,對于杜牧詩句所用的字或語詞,差不多都要注明來歷,因此時有贅而無當之處。二是對別集、外集之詩一概排斥,而未進行深入考辨。
成書于嘉慶三年91798)。有嘉慶六年(1801)裕德堂刻本,輯入《四部備要》。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62年出版校點本時,將馮氏不采的《全唐詩》卷五二六、五二七中的五十六首詩編為《樊川集遺收詩補錄》,又編了《杜牧詩評述匯編》,附于全書之末。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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