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經學家關于詩歌功能的一種觀念?!懊馈奔锤桧?,“刺”即諷刺。按照《毛詩序》的說法,“美”就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刺”就是“下以風刺上”,孔子就說過“詩可以怨”。于是,《詩經》的主題被概括為“美刺”二端,如《衛風·木瓜》:“美齊桓公也?!薄洞笱拧ぴ茲h》:“美周宣王也?!薄囤L·雄雉》:“刺衛宣公也。”《小雅·鴛鴦》:“刺幽王也。”這些篇什許多與國君時政并不相關,甚至無所謂“美刺”,只是“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的歌謠。漢儒所以都要解釋為歌頌和諷刺這兩大主題,是因為他們將《詩經》當作參與政治的工具,用“三百篇”當“諫書”。漢儒對《詩經》的這種理解,代表了統治者對文藝的要求:既要歌頌光明,也要諷刺黑暗。所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美刺”被視為詩歌創作的正統原則,唐代詩人白居易的“諷喻詩”就是這一原則的實踐。宋代理學家朱熹始反對以“美刺”二端解釋《詩經》,認為古人作詩和今人一樣,也有吟詠情性的時候,不必盡是歌頌和諷刺。但“美刺”作為一種正統的文學觀念,影響卻經久不息。
上一篇:什么是《詩無達詁》
下一篇:歐陽修文學成就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