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戲劇的形式。“戲曲”一詞,始見于宋末元初,當時人有所謂“永嘉戲曲”的說法。元末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唐有傳奇,宋有戲曲、唱諢、詞說,金有院本、雜劇、諸宮調。”所謂“戲曲”特指宋代的戲文。近代學者王國維著《宋元戲曲史》,首次借用“戲曲”一詞來通稱中國傳統的戲劇,其理由是:中國戲劇自從宋代以來,盡管有雜劇、南戲、傳奇、京戲以及各種地方戲等名目,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都是說唱結合的戲劇,既有“戲”,也有“曲”,而且“曲”是中心,相當于西方的歌劇,故名“戲曲”。戲曲在古代是非正統文學,其產生與流行,主要是民間娛樂的需要,故其情趣與正統詩文有著雅俗之別。但是,隨著文人學士進入曲苑,戲曲的品位也逐漸提高,其音樂、唱詞以及表演藝術,日趨雅化。如明清文人創作的傳奇,僅從劇本和題材看,就不能隨便說它是俗文學。盡管傳統戲曲有雅俗之分,但抒情性卻是其共同特點,音樂、舞蹈以及詩化的唱詞,使抒情性籠罩了一切,故王國維稱傳統戲曲為“抒情文學”。結構程式化、角色臉譜化、情節簡單化等這些現代觀眾難以容忍的缺陷,在傳統戲曲中都顯得非常自然,因為這是演戲、唱戲,戲本來就是假的,故不必處處求真。這就形成了傳統戲曲獨特的審美角度,是欣賞藝術表演(演唱和動作),而不是欣賞故事。所以,傳統戲曲的名段常常被作為保留節目(折子戲),經久不衰。觀眾雖然對劇情、唱詞甚至動作都已滾瓜爛熟,但仍然能一往情深,如癡如醉,百聽不厭,不斷找到新感覺。現代戲劇如話劇,就很難達到這種境界。由于種種原因,當代人對傳統音樂日漸生疏,難以產生親切感,而戲曲的簡單的情節和幼稚的結構,實在難以引起觀眾的興趣,于是傳統戲曲的魅力也就喪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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