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論的基本范疇。“風骨”最早用于品評人物,指人的神氣風度,如魏晉間人說某人“風骨奇特”、“風骨清舉”、“風骨鯁正”等。南朝文人開始將其引進文學批評,指文章的風力骨勁。劉勰《文心雕龍》專設《風骨》一篇,來論述“風骨”的意義。據劉勰的說法,“風”特指作品所表達的情志,要具有感動人的力量,要氣韻生動;“骨”則指作品所采用的文辭,要具有神采,要音韻鏗鏘,字句精練;“風骨”就是有氣有勁,就是氣韻生動、風格清峻。同一時代的謝赫將“風骨”引入畫論中,他在《古畫品錄》中將“風骨”具體化為“氣韻生動”與“骨法用筆”,只要畫得生動,富有氣韻,筆力勁健,線條挺拔,就叫作有“風骨”。盡管后代對“風骨”的具體含義有不同的解釋,但都將其作為“浮靡”、“浮淺”、“香軟”、“頹廢”等的對立面,指一種鮮明、生動、凝練、雄健的,具有剛性美的藝術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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