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解說與賞析
佚名
《龍圖公案》是明末產生的白話短篇公案小說集。其中包含一百個斷案故事,大多數是寫包公斷案的公正與神奇。其實,那里面只有一篇 《割牛舌》的本事見于《宋史》包拯傳,九十九個都是別人的或虛構的。所以,人們常說,戲曲、小說中的包公形象是一個“箭垛式人物”,“滾雪球式人物”。
包拯生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卒于仁宗嘉祐七年(1062),廬州合肥人。從《宋史》、《宋史新編》、《東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傳琬琰集》、《包拯集》乃至包拯墓出土的墓志銘等信史資料來看,戲曲、小說中如數家珍的諸多包公故事都是無中生有、移花接木的。如包拯出生后并未因怪胎被父母拋棄,因而也沒有被嫂子拾回撫養之事,更不曾干過很多粗活。他生于官宦家庭,自幼受父母鐘愛,幾乎是一帆風順的。他六十歲時,因長子先卒,未留后人,感到年老難望有嗣,乃放其妾自由,此妾其實已懷身孕,只得告訴長媳,于是另行安置,不久果然生子。從這里倒可以看到有關包拯的童年傳說的一點影子,這不正是老嫂救小叔么? 又如:戲曲舞臺上的包公只在開封府衙里大顯威風,其實他只在“首都市長”任上干過幾個月。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是,只要我們翻翻他的信史資料,就會明白,在象征的意義上,這個黑臉畫得確實恰切,當時人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以后的“過陰”判“冥案”,恐怕就是這么來的。)例如:他彈劾宋祁時指出,高級官吏貪贓枉法要罷官;尸位素餐,無所建樹,也應當免職,或調任降黜,或光榮退休,意見尖銳得很。他彈劾張堯佐時,指出張堯佐是張皇后的伯父,飛黃騰達,掌實權,居要職,不僅不利于朝政,就是對皇帝本人,也因“私于后宮”而“有損圣德”,意見異常犀利,甚至為此與皇帝當面爭吵失態。他一生留下的唯一的一首詩說:“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遺來者羞。”
就這樣,早在南宋時期,說話人就開始“滾動雪球”,演說包公的故事。現今可見的最早的包公斷案故事是《三現身》。此后,“包待制”在元雜劇舞臺上大顯身手,“智斬魯齋郎“、“三勘蝴蝶夢”、“陳州糶米”、“合同文字”……上管皇親,下管黎民。入明,今可見最早的包公故事是《成化說唱詞話》,那里面的包公上承宋元話本、雜劇,下開明代公案小說之風,中心內容仍然是打擊皇親國戚惡霸豪強,為國護法,為民申冤。但這一時期的包公故事有了新的傾向,著重描寫復雜的刑事案件,包公成為一個明察秋毫的清官形象。到了晚明,出現了一大批公案小說專集。這批專集的時間順序現在還不能完全排定,根據傳世的版本看,較早的就有萬歷二十二年(1594)刊行的《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全像百家公案全傳》,安遇時選編,10卷一百則,目錄前題作《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增像包龍圖判百家公案》,書口則出現“包公傳”字樣,通常簡稱為《百家公案》。全書包含九十七個故事,有四十八個故事被晚出的《龍圖公案》因襲。《百家公案》繼宋元話本、雜劇之后,以包拯一人為中心人物,統領十六萬言、一百篇故事,成為現今最早的一部公案小說專集,開風氣之先,應大書一筆。唯文字極為粗糙,人物乖張失度,情節此差彼錯,見出作者篳路藍縷之艱,兼功力不逮之窘。小說中的包公較前后諸書更神化,凌駕于人間帝王、天地神鬼之上。
這當中,比較晚出且較為優秀的包公斷案小說是上承《百家公案》,下啟晚清章回體長篇小說《龍圖耳錄》、《三俠五義》、《七俠五義》諸書的《新評龍圖神斷公案》(簡稱《龍圖公案》,或《包公案》,上述四部包公題材小說往往也被如此簡稱,常易混淆)。
《龍圖公案》是包公小說的頂峰。小說一問世,立即掩過其他公案小說,廣受歡迎,歷久不衰,至清末,刊本已在二十種以上。這些版本大體分為兩個系統:一百則本和六十則本(六十僅為概數,有六十二、六十六、七十二之別)。部分本子附有“聽五齋”評語(或謂“聽五”為“聽玉”之誤,非是。按《周禮》有“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語。取此齋名批書,意在鼓吹“慎刑”思想)。
《龍圖公案》較諸專集晚出,實為多書之集納,計:選抄自《百家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詳刑公案》十二篇,《律條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一篇,共八十六篇。其余十四篇多為公案形式的社會問題諷刺小說,風格與八十六篇迥異,或為編者補撰。編者對采自它書的篇什作了不少潤飾,判官一律改為包公,文題改成兩兩對仗。
《龍圖公案》的藝術成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塑造了一個具有無限權威與睿智的審判官形象。剛毅無私,公正廉潔,是這個清官形象的前提。一個貪官,必然也是一個昏官,本來不昏也只得昧著良心裝昏了。可是,“廉潔”之官,卻未必就是一個“明察”之官。應當看到,“明察”是在“廉潔”基礎上更高的要求,“明察”型的包公形象是“廉潔”型的包公形象的深入發展。元雜劇中的包公,主要是剛正無畏,明代的公案小說中的包公,主要特征是睿智明察。《龍圖公案》中的包公還有一個重要特征,即富有人情味。包公對那些因愛情發生“私情”的青年男女充滿了同情,總是站在他們那一邊,諒解他們或庇護他們; 公正地處理了遺產之后,不像“三言”中那位滕大尹,趕緊把一千兩銀子裝入腰包,而是留給那位可憐的側室出身的遺孀,備養老之需。這些實際反映了市民的愿望與要求。
第二,題材豐富多采。小說中有許多觸及社會重大問題的題材,如行賄受賄,殺邊民冒充殺敵以請功,科舉考試中有才落榜、無才高中等等。小說著重描寫包公智破奇案的種種故事,雖然比不上反映現代社會生活的偵探小說那樣錯綜復雜,但在明清時代,人們讀了是夠味的,好奇心的滿足,智慧的增益,都使人產生審美快感。就是今天,人們欣賞這些先哲前賢的睿智,也是十分有趣的。總之,無論從案情角度,從斷案角度,《龍圖公案》題材都是多樣化、夠質量的。
第三,結構簡單明了。小說中的一百則故事大部分都是正敘,先寫案情,后寫破案、判案,末尾判詞或有或無。少部分使用了倒敘、插敘手法,先寫破案,案情隨破而出,結構一清如水,而不是令人眼花繚亂。例如第74則《木印》,先寫包公旅途發現淺埋無名男尸,當場仔細勘驗,發現尸身腰間有賣布蓋戳記的小木印,乃取下帶回。然后寫包公假作大量用布,命布商廣泛持布供挑選,從中發現了蓋有尸身木印之布,案破。這是一起圖財害命案。
《龍圖公案》曾被查禁一次。同治七年(1868),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將《龍圖公案》列為榜首。其理由大約是它寫了“奸盜詐偽”。實際上,《龍圖公案》著重寫的是破案、判案過程,并不過分渲染案情,性描寫極少。與同一書目中的“媚史”、“艷史”、“浪史”之類并不相同。但丁日昌下達命令的背景是太平天國剛剛亡國,清政府對于“近來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故而特別敏感。江蘇是傳統書業重點地區之一,丁日昌怎能不格外費心呢?于是,黑臉老包就與張生、鶯鶯、寶二爺、林妹妹同遭了一次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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