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虎馮河
【釋義】
徒手搏虎,徒步過河。指有勇無謀之人。
【出處】
春秋·《詩經·小雅·小旻(mín)》:“不敢暴虎,不敢馮(píng)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春秋·孔子弟子及其再傳弟子《論語·述而》:“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
【典故】
孔子的學生子路是個勇猛之人,但卻不喜讀書。他曾對孔子說:“南山上的竹子,不需要加工就是直的,用它制作的箭矢,能夠穿透犀牛皮。學習能有什么用呢?”孔子說:“在它上面裝上羽毛和箭鏃(zú),會射得更遠。”但是子路不聽。
有一回,子路又問孔子:“夫子,如果讓您帶領三軍,您愿意和誰一起呢?”孔子說:“那些空手打老虎、徒步過河,自以為很勇敢的人,我不喜歡。我需要的是遇事可以冷靜思考、能夠千方百計獲取成功的人。”
子路聽后,羞愧萬分。
上一篇:暗箭傷人典故故事|暗箭傷人釋義
下一篇:曲高和寡典故故事|曲高和寡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