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家長教育孩子時,在嚴格要求的同時,要重視和相信他們身心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可能。沒有要求就沒有教育。沒有對孩子的尊重信任也無法有效地進行教育,同時也不可能提出切合實際的嚴格要求。尊重信任孩子的要求是:①尊重孩子。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孩子的自尊心、上進心和自信心,尊重孩子的力量和能力,對其健康成長的可能性充滿信心。要以平等態度對待孩子,做他們的知心朋友。要虛心聽取孩子的意見,尊重孩子對家長的批評意見和合理建議。對孩子提出的正確意見要虛心接受,不正確的意見要耐心解釋。對孩子不能諷刺、挖苦,不要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切忌使用“語言的刀子”,“心靈的鞭子”,切忌“向人格開炮”。②信任孩子。要相信孩子上進的要求和愿望,相信他們能夠發揚積極因素,克服消極因素,健康成長。要相信孩子的力量和能力,敢于托付給他力所能及的任務。③對孩子的思想和行為進行監督,對其缺點和錯誤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尊重信任不是無原則的遷就放任。無原則的寬恕、憐惜和放任自流,只會使孩子錯誤的思想行為不斷地蔓延滋長。④嚴格要求孩子。在尊重信任孩子的基礎上,提出正確、適當、明確、具體、有序、有恒的嚴格要求,促使孩子健康成長。
上一篇:尋求誘因思維法
下一篇:小學生五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