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彌遜《李彌遜》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
【小傳】
李彌遜(1089—1153),字似之,號筠溪居士,又號普觀居士,連江(今屬福建)人,居吳縣。撰子。大觀三年(1109)上舍第一。調單州司戶,再調陽谷簿。政和四年(1114),除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后以南宮舍人使契丹,擢起居郎。以封事剴切,貶知盧山縣,改奉嵩山祠。宣和七年(1125),起知冀州。靖康元年(1126),召為衛尉少卿,出知瑞州。二年,以江東運判領郡事。建炎元年(1127),除淮南路轉運副使。紹興二年(1132),知饒州。五年,知吉州。七年,復遷起居郎,試中書舍人。秦檜當國,主和議,彌遜以力陳不可向金行君臣之禮,忤檜。九年,以徽猷閣直學士出知筠州,改知漳州。明年,歸隱福建連江西山。十二年,落職。閑居十余年,常憂國,無怨懟意。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五。
【傳記資料】
《宋史》卷三八二本傳
柯維騏《宋史新編》卷一三七
王洙《史質》卷六十
錢士升《南宋書》卷二十四
《筠溪集》附錄《筠溪李公家傳》
《宋元學案》卷四
厲鶚《宋詩紀事》卷三十八
張㫤《吳中人物志》卷二
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二十七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三《跋李侍郎武夷詩》
【著述】
李彌遜有《筠溪集》二十四卷,《筠溪樂府》一卷。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八:《筠溪集》二十四卷。戶部侍郎連江李彌遜似之撰。大觀三年上舍第一。知冀州,能抗金敵。攝江東帥,與李忠定平周德之亂。晚為從官,沮和議,坐廢而終。
【序跋】
樓鑰《攻媿集》卷五十二《筠溪文集序》(作于嘉定四年。亦見《筠溪集》卷首)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九八:《筠溪樂府》一卷。宋李彌遜撰。彌遜有《筠溪集》,已著錄。此編舊本附綴《筠溪集》末。考彌遜家傳稱所撰奏議三卷、外制二卷、詩十卷、雜文六卷,與今本《筠溪集》合,而不及樂府,則此集本別行也。凡長短調八十一首。其長調多學蘇軾,與柳、周纖秾別為一派,而力稍不足以舉之,不及軾之操縱自如。短調則不乏秀韻矣。中多與李綱、富知柔、葉夢得、張元幹唱和之作。又有鵬舉座上歌姬唱夏云峰一首。考岳飛與湯邦彥,皆字鵬舉,皆彌遜同時。然飛于南渡初,倥傯戈馬,不應有聲伎之事。或當為湯邦彥作歟?開卷寄張仲宗《沁園春》一首,注“《蘆川集》誤刊”字。然《蝶戀花》第五首,今亦見《蘆川集》中,又不知誰誤刊也。自《虞美人》以下十二首,皆祝壽之詞。顢頇通用,一無可取。宋人詞集往往不加刊削,未喻其故。今亦姑仍原本,以存其舊焉。(編者按:所云“鵬舉座上”詞,參見后錄《浪淘沙》詞下所考)
【總評】
楊慎《詞品》卷四:李似之,名彌遜。仙井監人。自號筠翁。宋南渡名士。不附秦檜坐貶。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九八:其長調多學蘇軾,與柳、周纖秾別為一派,而力稍不足以舉之,不及軾之操縱自如。短調則不乏秀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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