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處家者知之。若處家得罪于家長,猶有鄰家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惡有處家而得罪于家長,而可為也!’非獨處家者為然,雖處國亦然。處國得罪于國君,猶有鄰國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誰亦有處國得罪于國君,而可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猶若此其厚,況無所避逃之者,相儆戒豈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語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將惡避逃之?’曰無所避逃之。夫天不可為林谷幽門無人,明必見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則天亦何欲何惡?天欲義而惡不義。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于義,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我為天之所欲,天亦為我所欲。然則我何欲何惡?我欲福祿而惡禍祟。若我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然則我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于禍祟中也。然則何以知天之欲義而惡不義?曰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貧;有義則治,無義則亂。然則天欲其生而惡其死,欲其富而惡其貧,欲其治而惡其亂,此我所以知天欲義而惡不義也。
曰且夫義者政也,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將軍大夫政之;將軍大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三公諸侯政之;三公諸侯竭力聽治,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天子為政于三公、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圣王禹湯文武,欲以天之為政于天子,明說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我未嘗聞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窮貴也,天下之窮富也,故于富且貴者,當天意而不可不順,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51〕,交相賊〔52〕,必得罰。然則是誰順天意而得賞者?誰反天意而得罰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53〕也?”子墨子言曰:“其〔54〕事〔55〕上尊天,中事〔56〕鬼神,下愛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57〕焉,利人者此為厚〔58〕焉。’故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業(yè)〔59〕萬世子孫,傳〔60〕稱〔61〕其善,方〔62〕施〔63〕天下,至今稱之,謂之圣王。然則桀紂幽厲得其罰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 上詬〔64〕天,中詬鬼,下賊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別而惡之,我所利,交而賊之。惡人者此為之博也,賤人者此為之厚也。’故使不得終其壽,不歿〔65〕其世,至今毀之,謂之暴王。”
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66〕。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67〕。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68〕。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內,粒食之民〔69〕,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70〕,何用弗愛〔71〕也?且吾言殺一不辜〔72〕者必有一不祥。殺不辜者誰也?則人也。予〔73〕之不祥者誰也?則天也。若以天為不愛天下之百姓,則何故以人與人相殺,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
順天意者,義政〔74〕也。反天意者,力政〔75〕也。然義政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處〔76〕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纂小家,強者不劫弱,貴者不傲賤,多詐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無所不利,故舉天下美名加之,謂之圣王。力政者則與此異,言非此,行反此,猶倖馳〔77〕也。處大國攻小國,處大家纂小家,強者劫弱,貴者傲賤,多詐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無所利,故舉天下惡名加之,謂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78〕之有規(guī),匠人〔79〕之有矩,輪匠執(zhí)其規(guī)〔80〕矩〔81〕,以度天下之方圜〔82〕,曰:‘中〔83〕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84〕,言語〔85〕不可盡計〔86〕,上說諸侯,下說列士〔87〕,其于仁義則大相遠〔88〕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89〕以度〔90〕之。”
〔注釋〕 天志: 天的意志。 子墨子: 對墨子的尊稱。 處: 處身。 之: 指示代詞,指“知小而不知大”的道理。 所: 可。 親戚: 指父母。 知識: 認識。 共相儆戒: 相互告誡。 惡: 何。 可為: 可行。 然: 相同,也是這樣。 厚: 鄭重。 況: 何況。 可: 可以,決定。 且語言有之曰: 言為衍字;況且古語有這樣的說法。 焉而: 于是。 晏日: 光天化日。 焉: 語助詞。 惡: 怎么。 避逃: 逃避。 可: 以,依恃。 幽門: 應為幽間,指僻靜深暗之處。 明必見之: 明是使動用法,使(避逃之人)顯現(xiàn)出來并見到他。全句有“天鑒甚明,無所逃脫”之意。 忽然: 疏忽。 然則: 那么。 欲: 希望。 惡: 憎惡。 率: 帶領。 為: 做。 禍祟: 禍,天降災殃為禍;祟,鬼神降災禍為祟。 從事: 原義為從事事務,此為“陷身”之意。 曰: 衍字。 且夫: 表示遞進的連詞。 政: 通“正”,正道、正義之意。 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 兩“之”字無義,政通“正”,使動用法,即“使……合于正道”。 是故: 所以。 次: 同“恣”,放任。 固明知: 一說“固明知”下漏“之”字。 之: 一說應移在“天下”兩字后。 說(shuì): 勸告。 犓牛羊: 犓同“芻”,犓牛羊即喂牛羊。 豢: 喂養(yǎng)。 彘: 豬。 潔: 干凈;粢盛: 祭品,一般是指裝在容器中的黍稷;潔為粢盛: 干凈地準備好祭品。 醴: 甜酒。 求祈福于天: 求、祈同義,一說祈為祺之形誤,祺為吉祥。 窮: 極。 當(dàng): 適合。 順,順從。 交相: 互相。 〔51〕 別相惡: 別,隔絕人我關系;相惡,互相厭惡。 〔52〕 賊: 傷害。 〔53〕 何以: 因何,因為什么原因呢。 〔54〕 其: 指示代詞。 〔55〕 事: 作動詞用。 〔56〕 事: 侍候。 〔57〕 博: 廣泛。 〔58〕 厚: 厚重。 〔59〕 業(yè): 使萬世子孫纂業(yè)。纂,通“纘”,繼承。 〔60〕 傳: 相傳。 〔61〕 稱: 稱頌。 〔62〕 方: 通“旁”,普遍。 〔63〕 施: 施與、散布。 〔64〕 詬: 辱罵。 〔65〕 歿: 通“沒”,不殃其世,不能終身。 〔66〕 兼: 全都;明: 《爾雅·釋詁》訓作“成”,使動用法;兼而明之: 使百姓全都長成。 〔67〕 兼而有之: 之指愛。 〔68〕 兼而食焉: 食,使……食,句意為,使百姓全都能吃到那些東西(指下面的糧食、牛羊、犬豬之類)。 〔69〕 粒食之民: 凡吃五谷的人。 〔70〕 邑人: 全邑之人。 〔71〕 弗愛: 不愛。 〔72〕 不辜: 無辜。 〔73〕 予: 給予。 〔74〕 義政: 以義服人的政治,義是墨子宣揚的一種高尚品德。 〔75〕 力政: 以暴力統(tǒng)治的政治。 〔76〕 處: 處于、居于。 〔77〕 猶倖馳: 猶,如同;倖馳,一作偝馳,即背道而馳。 〔78〕 輪人: 制作車輪的人。 〔79〕 匠人: 木工。 〔80〕 規(guī): 圓規(guī)。 〔81〕 矩: 曲尺。 〔82〕 圜: 同“圓”。 〔83〕 中: 合、符合。 〔84〕 不可勝載: 不能盡載。 〔85〕 言語: 指士君子著述中的言論。 〔86〕 不可盡計: 不可盡記,計,同“記”。 〔87〕 列士: 有名望之人。 〔88〕 遠: 指與真正的仁義相距很遠,即差距很大。 〔89〕 天下之明法: 即天志。 〔90〕 度: 衡量。
(燕永成)
〔鑒賞〕 孔子有“畏天命”(《論語·季氏》)之說,但極少講到“天”。以致他的弟子說,幾乎聽不到老師談論“天道”。墨子則不然,他認為“天”有意志,主宰世事,并且有《天志》專論。墨子這樣做,是出于純粹的宗教迷信,還是另有用意?這應進行認真的分析。
究其實,“天志”主要是墨子推行“義事”的工具。因為墨子的“天志”不是別的,恰恰是墨子的意志。請看墨子坦言:“我為天之所欲,天亦為我所欲”。所謂“我為天之所欲”是形式,“天亦為我所欲”方是實質。這是因為所謂“天志”的全部內容并非真的來自虛幻的上蒼,而是實實在在地出自墨子這位“仁者”的設計。
先看墨子的欲求與意志。他說:“我欲福祿而惡禍祟”,要滅禍祟獲福祿,就要用“兼相愛,交相利”之法。于是,“兼相愛”就成了墨子的欲求與意志。
再看“天”的欲求與意志。《天志中》說:“‘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天之意”恰恰也是“兼愛天下之人”。可見,“天志”與墨子之“所欲”如出一轍,毫無二致。
墨子之欲與“天之意”,哪個是本,哪個是本之所出?《天志下》說得明白:“子墨子置立天志以為儀法”。《天志上》則有“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可見,“天志”是墨子置立并為墨子所有,“天志”只是墨子意志的另一種顯現(xiàn)形式而已。
墨子所以要把自家的意志轉化為“天志”的形式,其中自有原因。
其一,推行墨家“義事”的需要。墨子全力提倡和推行的“義事”,反映了“弱者”、“貧者”、“賤者”求取生存權利的要求。同時,墨子的“義”也充滿了對“當今之主”、“王公大人”等橫征暴斂,屠戮百姓,極盡奢靡罪行的揭露,以及對維護這種暴行的統(tǒng)治制度的批判。
很顯然,對于墨子的思想,不僅統(tǒng)治者會認為是一種威脅而予以拒絕,就連一般士人也會從正統(tǒng)思想出發(fā)有所懷疑而不予接受。面對這種“天下莫為義”的艱難局面,墨子要切實推行自己的主張,就勢必要依托一個既可以為百姓利益呼號,又足以制約統(tǒng)治者的強大支撐者。這樣的支撐者,最合適和現(xiàn)成的就是傳統(tǒng)宗教中的“天”。于是,墨子接過“天”的觀念并配以“神、鬼”,通過改造,使之成為自己意志的化身,手中治世的“法儀”,推行“義事”的強力保證。因此,有人講,與其說墨子“替天行道”,倒不如說“天”在“替墨子行道”。這話不無道理。
其二,古代傳統(tǒng)宗教思想的影響。在古代,隨著人間王權的確立,天上也有了至高無上的尊神,形成了奴隸社會的宗教。這個神被稱為“帝”、“上帝”,后又稱為“天”。古代宗教的“天”,是能主宰禍福及世間諸事的人格神,有廣泛影響。《論語》所載“天生德于予”,“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等,即是這種影響的例證。墨子略后于孔子。很難設想古代傳統(tǒng)宗教對墨子思想會毫無影響。
因此,我們是否可以說,墨子的“天志”主要是墨家推行“義事”的手段、工具和保證,同時,其中也含有古代傳統(tǒng)宗教的影響。雖然墨子的“天”較之古代宗教的“天”有了變化,但客觀上也還在麻痹著百姓的思想,甚至壓抑他們的反抗意志,所以不能說是一面高明的旗幟。正由于此,后期墨家進步的標志之一,是對“天、鬼”的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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