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wù)摺W渲畺|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
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dá)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孟子·離婁下》
〔注釋〕 瞷(jiàn):偷窺。 蚤:通“早”。 施(yí):斜行。 墦(fán):墳?zāi)埂!∈?yí)施:喜悅得意貌。 希:通“稀”。
孟子的文章以論辯見長,氣勢磅礴,力量充沛,令人不得不為之口服心折。但《齊人》這一章,卻從另一角度顯示他的文學(xué)功夫,讀來另有一番情趣。無怪乎后人有的稱之為開小品之先河,有的把它看做小說的雛形。因為全文雖只有二百余字,可是含有辛辣而深刻的諷刺意味,而且初步具備了作為小說所必需的三要素——人物、情節(jié)、環(huán)境。
孟子對待富貴利祿的態(tài)度是,不是完全排斥它,而是要取之以其道,不能強行乞求,更不能不擇手段,喪失本性、氣節(jié)。這一態(tài)度,在《孟子》一書中有多處直接表示,本文的結(jié)尾一段,正是用簡潔的語言點明題旨,給人以棒喝作用。但是,文章之所以能給人如此鮮明的印象,而且回未無窮,主要倒是因為前面那個有頭有尾的故事。故事開頭和結(jié)尾部分,用概述性的筆法,而中間寫過程部分(妻子由懷疑到跟蹤,到發(fā)現(xiàn)真相,到妻妾對泣),則用了具體描寫手法,寫得有聲有色,起了很好的揭露和諷刺作用。全文主要寫了兩個人:齊人和他的妻子。對齊人,作者著墨不多,但已充分揭露出他可鄙、可憎、可悲、可笑的兩面性格。明明是靠向別人乞討殘羹冷炙以求一飽,但在妻妾面前卻硬充闊佬,詭稱都是跟富貴人家一道吃喝,甚至當(dāng)妻妾已明真相,“相泣于中庭”時,還“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我們姑且不談是否實有這個“齊人”(因為有人提出這樣問題:既然齊人以乞討為生,怎么家中還有妾,同時妻妾又何以為生),但從這一形象中,卻會很自然地想到大千世界中形形色色的明一套、暗一套,表面上道貌岸然,骨子里骯臟不堪的諸多人物。因此,“齊人”也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對齊人的妻子,則作了較多的正面刻畫,顯示她是個頗有見識和骨氣的人物,對齊人起強烈的反襯作用。妻子的懷疑是合情合理的,因為按照中國傳統(tǒng)習(xí)慣——禮尚往來,哪有丈夫經(jīng)常到富貴人家去吃喝,而“顯者”卻始終不來光顧一次的道理呢?既然有疑,就得解開,于是她決心“將瞷良人(丈夫)之所之”。果然,她一早起來,“施從良人之所之”,跟蹤偷看,就屬必然的發(fā)展。待揭穿秘密,目睹丈夫的丑態(tài)以后,回家“與其妾訕其良人,相泣于中庭”,以一泄?jié)M腔悲怨之情,更是應(yīng)有的結(jié)局。這里,有語言,有動作,有情態(tài),刻畫人物的各種手段,差不多全用上了。還值得一提的是,其妻告其妾的先后兩次語言,寫法也富有變化。第一次為了一再強調(diào)齊人可恥的謊言,故不惜重復(fù)開頭已作概括敘述的話(“則必饜酒肉而后反……盡富貴也”),可謂該繁則繁;第二次因真相已經(jīng)大白,故跟蹤所見只需用“今若此”三字即可,而且增強了悲怨色彩,有不忍卒言之味,可謂該簡則簡。環(huán)境方面共提到三處,一是齊人家中,一是都城中各地,一是東郭墦間,都是為故事的發(fā)展和人物的活動服務(wù)的。
孟子借用“齊人”這一故事,卻并不限制在故事本身的意義上,而把它的主旨升華了一步,用來揭露諷刺社會上那些“昏夜乞憐(于權(quán)門),白日驕人”,一心追求利祿,不惜出賣靈魂的人們,這就使這個故事的社會意義擴大了。在長期的封建社會里,這種人難道還見得少嗎?就是到了今天又何嘗絕跡?這對于讀者,自然有著教育和認(rèn)識的作用,本文的客觀意義正在于此。
至于用如此簡練的文字,寫出如此生動的故事和人物,那更值得欣賞、借鑒。篇末點題,尤為后代寓言、小品乃至人物傳記作者所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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