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袁枚
騙術之巧者,愈出愈奇。
金陵有老翁,持數金,至北門橋錢店易錢,故意較論銀色,嘵嘵不休。一少年從外入,禮貌甚恭,呼翁為老伯,曰:“令郎貿易常州,與侄同事,有銀信一封,托侄寄老伯。將往尊府,不意侄之路遇也。”將銀信交畢,一揖而去。老翁拆信,謂錢店主人曰:“我眼昏不能看家信,求君誦之。”店主人如其言,皆家常瑣屑語,末云:“外紋銀十兩,為爺薪水需。”翁喜動顏色曰:“還我前銀,不必較論銀色矣。兒所寄紋銀,紙上書明十兩,即以此兌錢,何如?”主人接其銀,稱之,十一兩零三錢,疑其子發信時匆匆未檢,故信上只言十兩,老人又不能自稱,可將錯就錯,獲此余利。遽以九千錢與之。時價:紋銀十兩例兌錢九千。翁負錢去。
少頃,一客笑于旁曰:“店主人得無受欺乎?此老翁者,積年騙棍,用假銀者也。我見其來換錢,已為主人憂,因此老在店,故未敢明言。”店主驚剪其銀,果鉛胎,懊惱無已,再四謝客,且詢此翁居址。曰:“翁住某所,離此十里余,君追之猶能及之。但我,翁鄰也。使翁知我破其法,將仇我。請告君以彼之門向,而君自往追之。”店主人必欲與俱,曰:“君但偕行,至彼地,君告以彼門向,君即脫去,則老人不知是君所道,何仇之有?”客猶不肯,乃酬以三金,客若為不得已而強行者。
同至漢西門外,遠望見老人攤錢柜上,與數人飲酒。客指曰:“是也。汝速往擒,我行矣。”店主喜,直入酒肆,捽老翁,毆之,曰:“汝,積騙也!以十兩鉛胎銀換我九千錢!”眾人皆起問故。老翁夷然曰:“我以兒銀十兩換錢,并非鉛胎。店主既云我用假銀,我之原銀可得見乎?”店主以剪破原銀示眾。翁笑曰:“此非我銀,我止十兩,故得錢九千。今此假銀似不止十兩者,非我原銀,乃店主來騙我耳!”酒肆人為持戥稱之,果十一兩零三錢。眾大怒,責店主。店主不能對,群起毆之。
店主一念之貪,中老翁計,懊恨而歸。
——《新齊諧》
〔注釋〕 金陵:今江蘇南京市。 易錢:換錢,指以銀子換銅錢。 銀色:銀子成色。 嘵嘵(xiāo):爭辯不休的聲音。 薪水:買柴買水,用此二項代表人生活的必需品。 遽(jù):急迫,倉猝。 道:即導,指引導。 強行:勉強而行。 捽(zuó):揪住。 夷然:平靜坦然的樣子。 戥(děng):即“戥子”,是一種稱金銀、藥品等貴重物品的小秤。
“占小便宜吃大虧”是人們從日常生活中總結出來的人生經驗,因為人們窺伺眼前小利之時貪念在心,其頭腦中的興奮灶完全集中在唾手即可得到的小利之上,從而喪失了一切警惕,在極簡單的問題上都會上當受騙。《奇騙》的故事就說明了這個道理。
開錢莊的店主不可謂不精。他每日與錢打交道,對于金銀的成色、銅錢的美惡,自然會有極高的分辨力;他作為店鋪的掌柜接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自然對于人生世故亦極諳熟。可是在這場安排周密的騙局中,店主完全處于被動地位,一再上當,就是因為他有一個“貪念”橫亙于胸中,從而擠走了他本有的經驗與智慧。
文中對于店主行為和心理的描寫十分細膩。最初老騙子與之計較銀色,他毫不為動,不肯讓步。后來另一騙子妄稱老翁之子帶來紋銀十兩,店主為之一稱,實重十一兩三錢。如果店主是個誠實的人,不愛占小便宜,馬上就應該實事求是地告明“老翁”。可是他所想的是:“疑其子發信時匆匆未檢,故信上只言十兩,老翁又不能自稱,可將錯就錯,獲此余利。”區區一兩三錢銀子,就使得店主喪失了一個人應有的正直與誠實。這個貪念鑄成了他一系列錯誤。
店主“遽以九千錢與之”,一個“遽”字活畫出他怕夜長夢多的心理。他倉猝把九千錢兌換給老翁,是怕延宕了時間,以致“老翁”突然意識到要檢查一下兒子所捎寄銀子的實際重量,因此趕緊把他打發走了事。而這倉猝就使他忽略了銀子的質量。老翁走后,騙子團伙中的另一個成員出場,他向店主告發“老翁”是積年騙棍。店主人趕忙檢查銀子,剪開一看,果然是鉛胎,方知上一大當。這時店主頭腦中的興奮點轉移到如何抓住騙子的問題上來了。這個告密者忸怩、推脫再三,直待店主又拿出三兩銀子,他才“若不得已而強行”,與店主去抓“老翁”。
當他們找到老翁之后,“店主喜,直入酒肆,捽老翁,毆之”,此時,他完全被找到騙子時的憤怒和自以為能戰勝騙子的喜悅而支配,沒有想到“老翁”讓他拿出證據。當被剪開的鉛胎銀子一稱超過十兩,老翁否認這是自己銀子之時,“眾大怒,責店主,店主不能對,群起毆之”。他不僅沒有追回錢財,反而被眾人羞辱,毒打一頓。這個結局就導源于他最初的那點“貪念”,這個一念之差使之賠了錢財又遭打。
騙局的主持者是“金陵老翁”。他是“積年騙棍”,富有經驗,這類角色江湖上稱之為“掌穴的”。從騙局設計的完整而周密和使用“敲托”(江湖稱行騙中的幫襯為敲托)的得當上,可見其手段不凡。一開始他“嘵嘵不休”與店主較論銀色是為“敲托”出場和用捎寄之銀換錢作鋪墊,以使后來事態發展順理成章。另外一個告密“敲托”的出場也是“老翁”的安排,其目的是使此案最后有個了結和公斷。因此,他騙走錢后,大搖大擺在公眾場合(酒館)與眾人飲酒,并攤錢于柜上。正說明他已成竹在胸,自覺穩操勝券,只等店主來上鉤了。因此,在店主當眾打了他之后,他竟平靜坦然地說:“我以兒銀十兩換錢,并非鉛胎。店主既云我用假銀,我之原銀,可得見乎?”店主以剪破原銀示眾后,老翁笑了起來:“此非我銀。我止十兩,故得錢九千。今此假銀似不止十兩者,非我原銀,乃店主來騙我耳!”把騙子的帽子回敬了去,而且穩穩當當地扣在店主頭上,店主不能動其分毫。此翁真不愧“積年騙棍”之稱,他沉穩老練,后發制人并深知世人心理,非老于江湖者決不能做到這樣滴水不漏。
袁枚此篇已經不是講笑話、說故事了。而一篇完整的小說,其情節曲折、生動,所塑造的人物個性十分鮮明。它在《新齊諧》中也是很精彩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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