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孝孺
越巫自詭善驅鬼物。人病,立壇場,鳴角振鈴,跳擲叫呼,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饌酒食,持其資去。死則諉以他故,終不自信其術之妄。恒夸人曰:“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惡少年慍其誕,其夜歸,分五六人棲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過,下砂石擊之。巫以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駭,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駭頗定,木間砂亂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復至前,復如初。手栗氣懾,不能角,角墜;振其鈴,既而鈴墜,惟大叫以行,行聞履聲,及葉鳴谷響,亦皆以為鬼號,求救于人甚哀。夜半抵家,大哭叩門,其妻問故,舌縮不能言,惟指床曰:“亟扶我寢,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膽裂死,膚色如藍。巫至死,不知其非鬼。
——《遜志齋集》
故意詭其說,神其事,像越巫那樣“鳴角振鈴,跳擲叫呼”,為人禳福,以惑愚夫愚婦,饌其酒食,騙其資財,此乃巫覡之故技,是騙之小者。至于偽造資歷,炫耀技能,以騙取人們的信任,然后竊其爵祿,盜其名器,此貪夫夸者之所為,其為騙又大于巫覡了。甚至玩弄權術,盜竊國柄,生殺在我,笑罵由人,若王莽之偽為謙恭下士,卒移漢祚,其為騙又大于貪夫夸者了。然而“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其術愈神,其騙愈大,法網越不能禁,百姓越莫可誰何,所謂“網漏吞舟之魚”者也。故因騙而被鞭撻的,往往是“越巫”之輩,而不是“竊國”之流。世無張網,自然只抓“狐貍”,不問“豺狼”了。
“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越巫“立壇場”,“為胡旋舞”,給病人“驅鬼”,完全是自己塑造的木偶,自己編造的謊言,但久而久之,連自己也“終不自信其術之妄”了。當“惡少年”扮作鬼魅,“下砂石擊之”,便以為真的是“鬼”,嚇得他“手栗氣懾”,角啞鈴墜,“舌縮不能言”,至死不悟,為天下笑。這自然是“愚不可及”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越巫”之流往往披著神圣的外衣,不容置疑。其實,現代造神之荒唐與越巫之誕,又有什么質的區別?
在科學日益昌明的今天,人們應該是不信鬼、不怕鬼的。但嚴峻的事實擺在人們的面前,有“不宜愛而受寵,不當親而得附”的;有“賞而信者未必真,罰而疑者未必偽”(以上見《論衡·幸偶篇》)的,因而滋長了“幸與不幸”,“偶與不偶”的思想,不僅愚夫愚婦談起鬼神來,往往毛骨悚然,好像真有冥冥者在主宰人們的禍福;連那些號稱懂得科學的,也往往談的是“怪力亂神”,信的是巫覡卜祝,豈非咄咄怪事?但禍福如果不是取決于人們的思想品德,而是取決于有幸有不幸;賞罰不是取決于人們的勞動技術,而是取決于有偶有不偶,偶然性超過了必然性,機會主義取代了唯物主義,那么,相信鬼神、相信命運的思想,就有滋生的土壤,越巫那種“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的聲音,還會甚囂塵上。方孝孺說得好:那種怪妄的言論,“欲稽其故,則荒幻而無由;欲棄其說,則似是而可喜”(《啟惑》)。惟其“似是”,所以它具有欺騙性;惟其“可喜”,所以它還有一定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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