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人有不為也,而后可以有為。
【注釋】
選自《孟子·離婁下》。
不為:指不做不需要做的事。
有為:指做需要做的事。
【賞析】
“有為”和“不為”是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一些人事事都欲“有為”而未能有所建樹,一些人“不為”反而能夠有所建樹,這其間的取舍關系,兩千多年前的孟子就已經論述得十分深刻了。孟子說:
“人有不為也,而后可以有為。”
意思是:人只有有所不為,然后才能有所為。
孟子辯證地認為,人只有有所不為,才能有所作為。有所不為的目的是為了有所為。放棄是一種選擇,但放棄的目的不是為了放棄,而是為了成功。多欲必敗。如果逐鹿時又想捉兔子,結果可能是鹿兔皆失。
南宋朱熹引宋代理學家程頤的話對此解釋說:“有不為,知所擇也;惟能有不為,是以可以有為。無所不為者,安能有所為耶?”所以,君子不應該羨慕庸人之福,千里馬不應該安于駑馬之逸,舍棄這些暫時的福逸,才能真正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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