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面御史趙抃
趙抃,字閱道,號知非子,北宋衡州人。
趙抃于北宋仁宗景佑元年開始踏入仕途,最初他在武安任節度推官。在他任職期間,因為恪守憲律而初露頭角。
有一次,一個縣民因為偽造印信,被判處了死刑。但是,趙抃審核案卷時發現,印信的偽造時間雖然是在頒布大赦令之前,但卻是在大赦令頒布之后使用的。按當時的律法,“赦前不用,赦后不造,不當死”,此縣民當然不能被判死罪,于是趙抃毅然決定重新定案。
正是因為謹慎斷案,趙抃避免了一樁冤案的發生,他也因此得到了官民的一致好評,人們都稱贊他斷案明察而嚴謹。
之后不久,翰林學士曾公亮聽說了趙抃出色的政績,他雖然和趙抃從未謀面,但卻非常欣賞他。于是,曾公亮利用一個偶然的機會向皇上舉薦他到朝中做殿中傳御史。趙抃上任后,行走于中央。他彈劾官員不避權親,贏得了很好的口碑。
當時的宰相叫陳執中,這人行為乖戾,不學無術,平日里只知道逢迎宋仁宗,根本沒有一點輔助皇帝治理國家的心思和能力。
至和元年,陳執中家有一個叫春兒的婢女死了。在移尸開封府檢視的時候發現尸體上有創痕,在經過仔細檢查之后,確定是被毆打致死的。因此,這件事鬧得滿城風雨。有人說這婢女是活活被陳執中親手打死的;還有人說這婢女是死于宰相家仆阿張之手……
陳執中雖然有很大的殺人嫌疑,但是因為有仁宗的寵信,他根本不把這樣的議論當回事兒,而且拒絕與法司合作調查此案。
趙抃看不過去,于是屢次上奏彈劾宰相陳執中。他認為這是關乎人命的大事,決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而且他還指出,即使是“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遭,豈宜肆匹夫之暴,失大臣之體,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果為他人所殺,自當擒付所司,以正典刑,豈宜不恤人言,公為之庇”。趙抃奏請仁宗治陳執中的罪,不要輕視大宋的律法。
可是仁宗根本聽不進趙抃的話,所以趙抃雖然多次彈劾陳執中卻均不起作用。因此,此事落得個不了了之。
固執的趙抃沒有因此而放棄彈劾這個不學無術、壞事做盡的宰相。時隔8個月之后,他經過周密調查,擬出了陳執中的八大罪狀:不學無術,錯置顛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仇嫌隙,排斥善良,狠愎任情,家聲狼藉。在他論奏陳執中的這八條罪狀中,每一條拿出來都夠罷免陳的官職,然而仁宗仍然不為所動。
趙抃毫不氣餒,前前后后上書20余次,終于使得仁宗醒悟,革去陳執中的宰相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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