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掩耳盜鐘》注釋,意譯與解說
范氏①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②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揜③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
—— 《呂氏春秋·自知》
【注釋】
①范氏:指范昭子,名吉射(yi),春秋末年晉國六卿之一,后為趙簡子打敗。②況然:形容鐘聲很響。況,擊鐘的聲音。③揜:同“掩”。
【意譯】
范氏出亡的時候,有個百姓得了他一口鐘,想背著鐘逃走。可是鐘太大,背不動,于是用木槌想把鐘敲碎弄走,鐘轟然作響,那個百姓怕別人聽見來搶這口大鐘,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用手捂起來。不愿意別人聽到鐘聲,是可以的; 但不愿自己聽到鐘聲,這就荒謬了。
【解說】
鐘不會因為有人捂住了耳朵就發(fā)不出聲響,而那位盜鐘人大概求財過于心切,所以竟然忘了這個常識。盡管人們很容易嘲笑那位盜鐘人的愚蠢和荒唐,但又有多少人能反躬自問,類似盜鐘人的愚蠢、荒唐是否在自己身上也發(fā)生過呢?
【相關名言】
我們必須兩只眼睛都睜開, 面對現(xiàn)實。
——波蘭·哥白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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