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澳寓言·獅子與狐貍》寓言賞析
有一天,獅子向綿羊、山羊和奶牛擺理由,說它們抓到的鹿應歸他一人所有。就在這時,來了三只狐貍,他們走到獅子跟前。
第一只狐貍開口說:“作為懲罰, 我必須拿去鹿的三分之一, 因為你沒有狩獵證。”
第二只狐貍說:“為了你的寡婦,我必須拿去鹿的三分之一,這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可是我沒有寡婦呀。”獅子抱怨道。
“別和他咬文爵字了,”第三只狐貍說,他也拿過一份,然后解釋說:“這是你們的所得稅。有了這一份,一年也餓不死我。”
“可我是動物之王!”獅子吼了起來。
“噢,是這樣,既然有了王冠,就不需要鹿茸了”,說完他們又拿去了鹿茸。
道理:在今天,獅子要想保住自己的一份, 已沒有以往那么容易了。
——詹姆斯·瑟伯寓言(同上)
拉封丹有則寓言叫《母牛、母山羊、母綿羊和獅子合伙》,寫獅子將抓到的鹿獨個占有;伊索、亞爾登也寫過同一主題的寓言。瑟伯卻寫八面威風的獅子被三只狐貍弄得一籌莫展,被拿走了全部獵物。
作者創作這篇寓言的目的何在呢?伊索、拉封丹、亞爾登是暴露貴族的專橫貪婪;瑟伯是向人們揭示這樣一種社會現象:在各種法律條文日益繁雜的今天,如果人們不能掌握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那么就會被象寓言中的狐貍那樣的人所欺騙,神圣的法律就會因此而被歪曲以至玷污。即使是象獅子似的強者也只能被小人玩弄,落得兩手空空。當然,也包含著對現代賦稅制度的奚落。
作者用層層進逼的寫法,使人們深刻地感受到獅子的無知可笑,三只狐貍的無恥、可惡。
本來,獅子應該得到他應有的一份鹿肉,因為他抓鹿出了力。而好吃懶做又狡詐的狐貍,卻利用獅子所不敢冒犯的威嚴的法律,敲詐了獅子。
第一只狐貍的理由是獅子沒有狩獵證,這似是而非的理由讓獅子感到無所適從。正如一個人想要吃雞而未能獲準殺雞一樣可笑,獅子居然被騙住了,心甘情愿地被罰了款。
第二只狐貍號稱為了維護根本不存在的獅子的寡婦的利益,無恥地得到了一份鹿肉。獅子雖有抱怨,但他的無知卻使他沒能看透狐貍的欺騙。
更加荒謬絕倫的卻是第三只狐貍,竟要征收所得稅,而天理良心,獅子沒有得到任何東西。
毫無辦法的獅子,還想維護他動物之王的尊嚴,但這又給狡猾的狐貍們一個理由,拿走了僅剩的鹿茸。這下,獅子真是一無所有了。
人們通過作者生動的筆觸,看到了一幕帶有荒誕色彩的喜劇。由于作者把獅子的無知和狐貍的貪婪嘴臉描繪得一覽無遺, 同時也給予人們這樣一個深刻的啟迪,怎樣對付狐貍這樣的騙子呢?毫無疑問, 只有清楚地了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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