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孔乙己》原文、賞析、鑒賞
魯 迅
魯鎮(zhèn)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柜臺,柜里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xiàn)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柜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zhèn)口的咸亨酒店里當伙計,掌柜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壇子里舀出,看過壺子底里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里,然后放心:在這嚴重監(jiān)督之下,羼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柜又說我干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wù)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柜臺里,專管我的職務(wù)。雖然沒有什么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diào),有些無聊。掌柜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惟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①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里,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柜里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么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么“君子固窮”②,什么“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nèi)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里談?wù)摚滓壹涸瓉硪沧x過書,但終于沒有進學③,又不會營生;于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鈔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里,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xiàn)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么?”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里說些話: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哄笑起來:店內(nèi)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柜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fā)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只好向孩子說話。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么?”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yīng)該記著。將來做掌柜的時候,寫賬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柜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么?”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柜臺,點頭說,“對呀對呀!……回字有四樣寫法①,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煩了,努著嘴走遠。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有幾回,鄰舍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孔乙己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jīng)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①于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么過。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結(jié)賬,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么會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說,“哦!”“他總?cè)耘f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fā)昏,竟偷到丁舉人家里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后來怎么樣?”“怎么樣?先寫服辯②,后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來呢?”“后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中秋過后,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著。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臺下對了門檻坐著。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jīng)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柜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么?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罷。這一回是現(xiàn)錢,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時已經(jīng)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里,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guān),掌柜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guān)也沒有看見他。
我到現(xiàn)在終于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①
一九一九年三月
這是作者在“五四”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后寫的第二篇猛烈抨擊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說。小說不足三千字,卻生動而深刻地表現(xiàn)了辛亥革命前一個下層知識分子孔乙己的復雜性格和悲慘的一生。
從作品的具體描寫中,我們可以看出《孔乙己》所表達的主題是:通過孔乙己這個備受科舉制度摧殘的清末下層知識分子的形象塑造,有力地揭露和控訴腐朽的封建教育、科舉制度所造成的罪惡,深刻地暴露了整個封建社會“對于苦人的涼薄”,沉痛地提出一個改變?nèi)嗣袢罕娚砩匣璩痢⒙槟镜木駹顟B(tài)的嚴重的社會問題。
孔乙己生活在清朝末年的封建科舉制度禁錮之中,他雖然讀過“四書”“五經(jīng)”,但終生連半個秀才也沒有撈到。他滿口之乎者也,卻不會營生。盡管窮苦潦倒,卻又染上好吃懶做的惡習,終于不得不干偷竊的勾當,以至最終被丁舉人打折了腿,默默無聞地離開人間。關(guān)于孔乙己的性格,魯迅僅用一筆就準確而形象地概括了出來:“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惟一的人。”他既不愿與做工的“短衣幫”為伍,又無力跨進那“穿長衫”的闊人之列,于是他只好身穿破長衫而站著喝酒了。可悲的是孔乙己始終認識不到自己的處境,常以“君子固窮”的謊言來自我解嘲,又用“竊書不能算偷”和“跌斷”了腿等辯解來掩人耳目,這正是封建科舉制度長期奴化的結(jié)果。但我們也應(yīng)看到孔乙己性格中善良的一面,他把本來不多的茴香豆分給小孩子一人一顆,并教給他們“回”字的四種寫法。很明顯,作者所著力嘲諷的是那個罪惡的封建科舉制度。作者對孔乙己的迂腐懶惰的習性作了深刻的批判和諷刺,但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寄予一定的同情。
小說運用第一人稱,有利于把故事中主人公孔乙己的性格放在咸亨酒店這一典型環(huán)境中展開,從孔乙己生活的橫斷面寫出他一生的不幸遭遇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guān)系,通過酒店小伙計“我”的直接觀察和感受來刻畫小說的主要人物,揭示社會問題,不但條理線索清晰,而且加強了故事的真實感。作者善于運用人物的肖像、語言和行動刻畫人物性格,再加上具體生動的細節(jié)描寫,使得形象鮮明、豐滿。語言不僅精煉、簡潔,同時含而不露,冷峻雋永,常常一兩句話就把描述的對象準確而形象地表現(xiàn)出來。整篇小說的文字真正達到了“捶字堅而難移”的境界。
注釋
①本篇作于1918年冬,最初發(fā)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四號,后編入小說集《吶喊》。①描紅紙:一種字帖,印有紅色楷體字,供兒童摹寫毛筆字。舊時最通行的一種印有“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等筆劃簡單的字,三字一句,似通不通。這類描紅紙供鄉(xiāng)學學童臨仿習字用,在唐代以前已存在。②君子固窮:語見《論語·衛(wèi)靈公》。“固窮”即固守其窮,不以窮困而改變操守。③進學:明清科舉制度,童生經(jīng)過縣考初試、府考復試,再參加學政主持的院考(遭考),考取的列名府縣學籍,叫進學,也就成了秀才。秀才參加三年舉行一次的鄉(xiāng)試(省一級考試),考取的就是舉人.舉人集中到北京會試,考取的就是進士,予以分派官職.① 回字有四種寫法:回字通常只有三種寫法:回、囘、囬,第四種寫作,極少見。①多乎哉,不多也:語見《論語·子罕》。②服辯:又作伏辯,即認罪書。① 本文初發(fā)表時篇末有作者的《附記》如下:“這是一篇很拙的小說,還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時的意思,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請讀者看看,并沒有別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發(fā)表,卻已在這時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說盛行人身攻擊的時候。大抵作者走人暗路,每每能引讀者的思想跟他墮落;以為小說是一種潑穢水的器具,里面糟塌的是誰。這實在是一件極可嘆可憐的事。所以我在此聲明,免得發(fā)生猜度,害了讀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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