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
“逐”是會意字。甲骨文上部是一頭豬,下部是一只腳,會追趕野獸之意。金文另加上半條路(彳),以突出行動之意。小篆整齊化,從辵從豕會意。隸變后楷書寫作“逐”。
《說文·辵部》:“逐,追也。從辵,從豚省。”(逐,追逐。由辵、由豚省肉會意。)
“逐”的本義為追趕野獸。如《商君書·定分》:“一兔走,百人逐之。”泛指追趕、追擊。如《左傳·莊公十年》:“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也可指驅趕、趕走。如李斯《諫逐客書》:“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又引申指競爭。如《韓非子·五蠹》:“上古競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謀,當今爭于氣力。”又引申指追隨、跟隨。如“隨波逐流”、“笑逐顏開”。
“逐”作副詞,指依次、按順序。如“逐步”、“挨門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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