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
“端”是形聲字。本寫作“耑”。甲骨文字形像生長出地面的植物,左右兩點表示水。金文、小篆都是由甲骨文直接演化而來。隸變后楷書寫作“端”。
《說文·立部》:“端,直也。從立,耑聲。”(端,直。從立,耑聲。)
“端”的本義為植物發芽生長。由此引申為開頭。如《荀子·君道》:“法者,治之端也。”意思是,法律,是治國的開端。又可以表示事物的一頭或一方面。如“頂端”。
由開頭引申為頭緒、原由。如“端倪”就是指事物的頭緒,而“無端”就是沒有緣由。
還可以引申指正。如“端莊”、“端坐”。進而引申為正直。如在形容一個人品行不好時,我們會說他“品行不端”。
用作動詞,指用手很平正地拿。如“端盆”、“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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