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戲《幽閨記》中,有文、武兩名男主角,文的是蔣世隆,武的就是陀滿興福。
陀滿興福是左丞相陀滿海牙之子, “六韜三略皆能,有萬夫不當之勇”,且統率三千忠孝軍,每日操練,以待報效朝廷。但是,當“番兵”入侵時,陀滿海牙力主御敵,為主和派、奸臣聶賈列所誣陷,金主大怒,將其當庭打死,并下旨將陀滿一家三百口,不分良賤,盡行誅戮,齠齔不留。面對著奸佞擅權、昏君無道、忠良遭災的生死存亡關頭,陀滿家人勸陀滿興福率三千忠孝軍進行抵抗,殺死聶賈列,以報血海深仇。然而,陀滿興福囿于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準則,恐怕壞了忠義之名,遂撇下一家老幼,孤身逃難。在官軍的追捕下,他逃入蔣家花園,為蔣世隆所救,與之結為兄弟,并接受了蔣世隆饋贈的衣服銀兩,隱姓更名,倉皇離去。途經虎頭山,遇強人攔路,陀滿興福武藝高強,力克群寇,被擁為寨主。于是,他寄跡綠林,安頓下來,等待朝廷大赦。
指導陀滿興福的行為準則是忠孝觀念,是傳統的封建道德。他力敵萬人,且擁有三千勇士,但不敢反抗昏君奸臣的迫害,說明他是一個典型的忠臣孝子。因此,當他坐上了虎頭山第一把交椅以后,立即約法三章,命令慣會殺人放火、攔路搶劫的眾嘍啰: “都路人不可殺;秀士不可殺;姓蔣的不可殺。其余有買路錢的放他過去,沒有的帶上山來。”中都(今北京,當時的金國京城)路人皆是逃難之人,秀士為讀書種子,姓蔣的中間更有其恩人義兄,當然不可誤殺。而其余的即使無錢,亦不準濫殺,以免無辜遭殃。這不可不謂為“義”。這也說明,陀滿興福雖然窮途末路,迫不得已落草為寇,但還是保持了其忠孝節義的本質,與一般草寇不能同日而語。因此,在虎頭山意外再逢蔣世隆以及王瑞蘭時,王瑞蘭罵陀滿興福是“賊兄弟”,而蔣世隆則盛贊他為“好兄弟,賽關張,勝劉備”,以至后來王瑞蘭也承認陀滿興福是個“情深意重”的忠義之士。
陀滿興福托身虎頭山,是權宜之計。等到“番兵”退去,朝廷實行大赦,他立即下山,到廣陽鎮招商客店找到結義兄長蔣世隆。蔣世隆思念王瑞蘭,向陀滿興福述說了夫妻被迫分離的痛苦,陀滿興福勸說道: “哥哥,即日朝廷降敕,宣詔天下文武賢良,盡赴行朝應舉,正是男兒得志之日。哥哥休為夫妻恩愛,誤卻前程。可收拾行李,與興福同往行朝,一來應舉求官,二來亦可打聽尊嫂消息。不知哥哥意下如何?”夫妻恩愛事小,功名前程事大,陀滿興福胸中充滿了道義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在他的心目中,唯有效忠朝廷,誅盡奸佞,全忠全孝,才是唯一的大事。這一切,亦充分證明了他是封建義務本位思想的忠誠踐行者。
陀滿興福考中了武舉頭名狀元,而且,又蒙圣恩,為尚書王鎮招贅為女婿,與王鎮義女、蔣世隆之妹結成連理。至于殺父的仇人聶賈列,亦受到懲處。而無道昏君,幡然省悟,下旨稱“陀滿興福出自忠良,實非反叛。父遭排擯,朕實悔傷”,封其為“世襲昭勇將軍,妻蔣氏封順德夫人”。冤案得以昭雪,可慰先父在天之靈,且夫貴妻榮,好不春風得意。忠臣孝子,終于得到了一個光榮的結果。
毋庸置疑,比起在關漢卿《拜月亭》中來,陀滿興福的形象要豐滿得多,也更有其獨立存在的價值。他的不幸遭遇,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封建皇朝的黑暗與殘暴。他落草為寇,也頗有“逼上梁山”的味道。這些都具有一定的認識價值。然而,由于作者有意識地塑造這么一個全忠盡孝的理想人物,集中體現了作者的落后的封建思想,不僅使得陀滿興福的形象不如蔣世隆、王瑞蘭生動傳神,而且也削弱了全劇的思想性,在結構上亦使劇本失之松散、冗沓。
在陀滿興福身上,作者的主觀色彩表現得尤為濃厚,人物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作者落后思想的傳聲筒,表現作者愛憎是非的工具。如果說,陀滿興福在逃避殺戮追捕、遁跡山寨的幾出戲中,基本上還是按照生活邏輯在活動,戲劇沖突與情節刻畫還在為塑造人物形象服務,使之顯得頗有生氣,那么,到了招商客店勸蔣世隆同赴行朝,應辟中式,最后奉旨完婚,光宗耀祖,則有如一傀儡,完全按照作者的主觀意旨,為完成情節的編排和故事的敷衍服務了,顯得蒼白、單薄,沒有生氣。誠然,作者一開始就為陀滿興福的性格定下了一個基調:全忠盡孝。因此,作者努力使這個人物的一舉一動符合這一基調,這就造成了陀滿興福這一形象性格的單調、凝滯而缺乏活力。
平心而論,陀滿興福在《幽閨記》還是有其他人所不能取代的存在意義的。通過他的遭遇,不僅揭露了封建統治者的腐敗和殘暴,而且還揭示了封建倫理道德的愚昧、虛偽與不近情理。同時也說明,當作家企圖用某種道德標準來塑造一個人的性格,使之成為一具“標本”時,那么這個人物必定是乏味的、沒有生命力的。陀滿興福就是這么一個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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