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欽仔是臺灣作家黃春明一九六九年發表的短篇小說《鑼》中的主人公。他是黃春明筆下那“受屈辱的一群”中的一位。憨欽仔以打鑼替人作宣傳為生,這小鎮上“孤行獨市的打鑼的差事”使他過了“半生無憂無慮的生活”,忽然有一日, “一部裝有擴大機的三輪車”在小鎮上出現了.它包攬了所有的宣傳生意,憨欽仔隨即失業了。生計成了問題,憨欽仔到處賒帳,仍難以糊口,被迫偷番薯果腹,然后千方百計擠進茄冬樹下的那個靠吃棺材飯為生的羅漢腳群,費盡心機,他才有一立足之地。可是稍安幾日后又遭到排擠,憨欽仔沒有其它出路只得忍受奚落。正在這時,打鑼的差使又一次落到他頭上。驚喜交加的憨欽仔精神大振,以為重振雄風的日子已經來臨,他回到棲身的公園防空洞,把生了銹的鑼擦得干干凈凈,一路敲打之時,也是分外賣力,自覺比以前每次都“出色”,誰料正在他洋洋得意、想入非非時,因他過分發揮、言出無狀,半路即被鄉公所的人攔了回去,憨欽仔的希望徹底破滅了。
憨欽仔顯然是位值得同情的在社會最底層掙扎的小人物。表面看來,憨欽仔是社會進步所造成的受害者,鑼被擴大機的取代是社會進步的必然,正是它造成了憨欽仔的悲劇,可作者并非對社會進步表示不滿,相反,憨欽仔的遭遇,反映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貧困的人們在毫無保障的處境中經不起生活的沖擊,為現實社會所隨意捏弄的悲劇命運。
誠然,作為一個流氓無產者,憨欽仔身上帶著許多惡習。好吃懶做的品性也是造成他日后陷入困境的一個因素。在他用得著鑼的時候,三日一小事,五日一大事,有杯米酒喝,他便覺得“無憂無慮”了,而一旦財路斷絕便毫無辦法,以至大大小小的許多雜貨店里,他都“多多少少賒欠了人家的煙酒錢”,因而出門都得想方設法躲著走。賒帳不成,便只有偷了。他先是偷挖番薯,有一次主人發現了他的意圖過來抓他,他卻佯作拉屎掩飾過去,然后反把主人狠狠教訓了一頓,連他自己也為這狡詐的隨機應變暗暗高興。盡管這種行為是由生活所迫,是為了填飽肚子,但是憨欽仔的這種行徑與一般市井無賴的所作所為確實并無二致。他到一家雜貨鋪里,先是冒充品茶內行,恭維店主求得好感,然后得寸進尺,幾塊點心下肚不算,還隨手拿了兩盒煙出來,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這里,他既騙又瞞,還加自吹自擂。因而顯而易見的是,憨欽仔除了使人感到可憐,同時也讓人覺得可惡。
憨欽仔的精神生活自然也極度貧乏。他“本來就很迷信鬼神的”,因此,當那只使其饞涎欲滴的大木瓜不巧掉進糞坑里時, “癡癡地目送著,像與情人惜別一般”的憨欽仔便將它當作從前在此吊死的女鬼的顯靈。在鬧得滿城風雨,人們爭相傳說他所看見的那個女鬼時,憨欽仔的心理上也似乎得到了一種滿足。因為白日見鬼不吉利,他還將盤算已久的到茄冬樹下去的計劃“暫時緩下”,愚昧之至令人可笑。不過也難怪,連店檐下掛著的招牌上的“煙酒”兩字尚且不識的憨欽仔怎能不迷信鬼神呢?也正是如此,因為沒有文化,缺乏知識,他才無法承受生活的挑戰,一旦失去舊有的生活便無以生存,這是他悲劇命運的癥結所在。
憨欽仔與阿Q有許多相似之處。阿Q借住土谷祠,憨欽仔棲身防空洞,都是光棍一個,無以為家;一個替人幫工,一個為人打鑼,都無穩定職業,饑飽無常;阿Q曾到尼姑庵偷羅卜,憨欽仔則有偷挖番薯的紀錄;阿Q曾向吳媽“求愛”,憨欽仔則揚言要“娶”瘋彩;阿Q看不起小D,憨欽仔也對茄冬樹下的那一群羅漢腳說: “我可和你們不同”;阿Q為在斬首之前畫押時的圓沒畫好而后悔,憨欽仔則不明白為何自己打鑼時竭盡全力發揮出色而遭回絕……他們確實是太像了,都是無產者,在貧困線上掙扎,愚昧無知,受盡欺辱,孤苦無告,他們也都沾染了一些流氓無懶之徒的惡習。既可憐,使人同情,又有為人嫌惡之處。和阿Q一樣,憨欽仔有時也不得不用“精神勝利法”來求得心理上的滿足。他明明和茄冬樹下吃棺材飯的那一群羅漢腳是同命運的一類,卻偏偏自視甚高,看不起他們,覺得與他們為伍臉上無光,可為了吃飯,又不得不擠進他們的行列,此時,還在精神上、心理上保持一絲可憐的優越感。
當然,憨欽仔不是阿Q,他有著他自身的尊嚴,他還遠沒有阿Q那般麻木。在大庭廣眾之下,憨欽仔不幸被債主仁壽拉住,憨欽仔先是表現出“不好意思”、“人這么多,給我一點面子吧,請放手”。接著“低聲下氣地”請求,沒有奏效,面對仁壽不顧臉面的一再催逼,憨欽仔也不耐煩起來, “也實在忍無可忍了”,正在他想“蠻橫”地“用刀”時,人群中一聲喊馬上使他想起他是“那個打鑼的憨欽仔”,想到自己的身份,憨欽仔馬上就軟下來,不得不喊出“仁壽叔公”,這才被放開,可是,憨欽仔立即“愈想愈后悔”,想他自己“實在不該那么軟弱”,喊比自己年歲小的人“叔公”甘當別人的孫子。而且,回去以后,他“竟不知不覺地流淚,慢慢地鼻涕滄得滿壁都是,慢慢地竟激動得哭起來”。憨欽仔為人的自尊受到了莫大的傷害,可他并不是用阿Q的“精神勝利法”來撫慰自己的心靈創傷,而是暗暗發誓: “有朝一日要是再讓我憨欽仔打鑼,我憨欽仔一定要存些錢起來。”這種自尊,這種覺悟,決不是口口聲聲“兒子打老子”的阿Q所具有的。
憨欽仔的可貴之處正在這里,盡管他在社會上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然而卻從沒有喪失人所該有的自尊。他對聲譽的看重,對面子的顧慮,都是他維護自尊的種種表現。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憨欽仔吃力地、痛苦地扮演著“強者”的角色。他多么想重新掙得失去的一切,想“有些錢正正當當地把瘋彩收留下來”。正如他嘴上所說,他在茄冬樹下是“暫時性”的,這種強調一是為了避免那群羅漢腳們的猜疑,二是表示自己不屑干那種行當,顯示自己的高人一等,除此以外,這確實反映了憨欽仔的內心,他是希望著而且懷著信心相信自己能回到原來的生活位置上去的。可冷酷的現實粉碎了他的美夢,剝奪了他的尊嚴,將他拋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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