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娘,是明代劇作家孟稱舜《嬌紅記》傳奇中的主要人物。
嬌娘才貌端妍,秉性聰慧,年已二八,未曾許聘,整日價金針繡帖,在閨房中度過;她也常對花浩嘆,常怕青春易逝,年華虛度。申純的出現,使她的生活發生了變化。
嬌娘第一次在家中遇到申純,見“申家哥哥好一表人材也”, “神清玉朗,轉明眸流輝滿堂。他雖是當筵醉飲葡萄釀,全不露半米兒疏狂”,便“驀然間翠靨紅生兩頰旁”,立時泄漏了春情。她與申生互相傾慕,我眼中有你,你眼里有我, “偷睛兩下頻來往”。自此以后,嬌娘寂寞的情懷便眷眷若有所系,再也無心向“窗前重繡好鴛鴦了”。
嬌娘見申純是一個性情溫潤、儀容俊雅的年少才郎,覺其不是寡情薄幸之人, “良可托以終身”,便要自擇婚配,但得一個“同心子”。但她是一個女孩子,心中之事怎能說與他人知道?即便是自己心中所思之人,也不好明言。她既怕人參破春心,又怕申純“未必果心兒如我”,采取既熱又冷,如迎似拒的態度。當她見申純窗上所題之詩,知他感嘆知音不遇,為己相思病染,立即和詩一首,把自己的千縷春愁、萬種芳情訴與他知道。但嬌娘畢竟是一個女子,她不可能沒有任何擔心和顧慮,在那個社會,男子薄情,喜新厭舊,停妻再娶妻是并不少見的。她并非不知道申純的衷腸,但她怕書生“人心不似花容久”,還恐好事不能終始,曲折多變。對現實,嬌娘沒有不切實際的浪漫主義的幻想。在擁爐相對之時,申生向嬌娘剖析衷腸,嬌娘也大膽地表白了自己的春心,吐露了自己的顧慮,希望愛情久長,婚姻美滿,并表達了對申生矢志不渝的愛: “只要兩下心堅,事終有濟。若事不濟,妾當以死相謝。”
隨著時間的推移,嬌、申的感情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嬌娘不顧禮法束縛,私約申生夜間相會,這對一個女孩子來說,需要多少勇氣,甘冒多大的風險!但她肯定自己的選擇,終于大膽地邁出了這一步。
申家遣媒說親,遭到了父親的拒絕,嬌娘只能在背地里埋怨父母,封建禮教的束縛,使她不敢在父母面前說破自己的心事。但婚姻受阻,盟約無憑,并不能使申、嬌分開, “三兄無事宜來,無以姻事不諧為念”。
申生沒有辜負嬌娘的情意,設計重來,以尋舊約。不料想,此后誤會頻生,風波迭起。申純為丁憐憐竊鞋,鞋落飛紅之手,又與飛紅撲蝶調笑,偶拾飛紅之詞,一連串的事情引起了嬌娘的猜疑。當初兩人擁爐私語訴衷情,荼蘼架西結同心,如今申生不記初盟,將自己一片芳心辜負,怎不內心痛楚,悔恨交加?她不能容忍自己的感情被褻瀆, “我便把恩情斷卻、斷卻終無怨”。直至申生與她在明靈大王祠前發下大誓,誤會才得以冰消雪化,從此,兩人的感情更深更美了。他們花園尋芳,以夫妻相稱。可兩人欣喜之余,嬌娘又不免悲從中來,潸然淚下,她知道,美好的愿望很難成為現實。園中私會,被飛紅出賣,申生只得告別回家。嬌娘情同鐵石,心堅意永,她仍以“只要你心長記憶,求便再來”囑咐申生,并以“則愿的兩下衷腸,休同朝露。……死死生生,同衾同墓”的話與申生共勉互勵。
王文瑞見申純頗有才干,又少年登第,前程萬里,遂許申純婚姻之約。不料帥府逼親,王文瑞悔卻前言,這使得重新有了希望的嬌,申婚姻轉又成空。嬌娘頓覺“天昏也那地懵”,申純也覺“潑天風浪兇”,兩人無限憂傷哀怨,對眼前的事實卻又無力反抗。在那個時代,嬌娘的理想并沒有得以實現的現實可能性,美好的愿望和殘酷的現實形成了尖銳的沖突,決定了嬌娘的悲劇命運。她知道, “俺爹爹自背前言,我雖言之亦必不聽”,非死力所能爭,所以“自那日已只求的一死,兒女恩情從此永休”。用生命抗拒與帥子的婚姻,終于維護了自己美好的愛情。嬌娘的死,是她在當時的情況下僅能采取的反抗手段。她的生命完結了,可人生價值卻得到了升華。
嬌娘和申純雙雙殉情而死,合冢而葬,實現了“生與同衾,死與同穴”的愿望。他們雖生愿不諧,但死后兩人的精魂化作鴛鴦,美好團圓,博得個天長地久,再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將他們拆散分離了。
嬌娘,是作者在晚明這個特定的時代塑造出來的一個藝術形象。嬌娘生前清楚地看到了封建婚姻給廣大青年造成的痛苦: “婚姻兒怎自由,好事常差謬。多少佳人,錯配了鴛鴦偶。”“古來多少佳人,匹配匪材,郁郁而終”,痛苦的現實,使她意識到“古來才子佳人共諧姻眷,人生大幸”,她要選擇一條自己的道路, “與其悔之于后,豈若擇之于始”,她要主動掌握自己的命運,像卓文君那樣自求良偶,主動追求幸福。嬌娘正是這樣思考和選定了自己的愛情取向,并努力去實現它的。她在家中初遇申生,便產生了傾慕之情,以為申生不是寡情薄幸之人,可以托付終身,又經過反復的試探、考驗,經歷了種種誤會和猜疑之后,終于和申純從開始的形體傾慕進而到感情的相契、心靈的共鳴,她認定申純是能和自己白頭相守的“同心子”,便“全不顧禮法相差”,以身相許,勇敢地和申純結合。并在最后生愿難諧的情況下,和申純一起,以死來抗爭惡勢力的威逼,雙雙殉情。嬌娘這一“同心子”的標準的提出,把《西廂記》提出的、為以后許多愛情作品承襲的“郎才女貌”的婚姻標準,大大推進了一步;以所愛者的互愛為前提的愛情,可以使相愛的雙方付出生命,帶有濃厚的現代性愛色彩。明代中后期,封建經濟中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意識形態領域里左派王學倡導個性解放,市民階層迅速壯大,反封建的要求不斷加強,婦女正在覺醒,反對封建禮教的束縛,尋求婚姻自主的道路逐漸形成強烈的呼聲,身為大家閨秀的嬌娘,也不會不呼吸到時代的新鮮空氣,受到感染和影響。因此,嬌娘形象的歷史典型意義,比起崔鶯鶯來,便提高了一步;她的“自擇佳配”的要求,與杜麗娘“花花草草由人戀”的要求一脈相承;而其與“同心子”結合的進步戀愛觀,則給予它以后出現的以寶、黛愛情為主線的《紅樓夢》以影響。
嬌娘身上另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她作為眉州通判家的小姐,敢于沖破封建禮教的束縛,不屈服于惡勢力的逼迫。她在堂上初遇申生,就表現了對申生的關心,“看三哥似不勝酒力了”,亮出自己的鐘愛之情。當她確認申生是個“同心子”,便私訂盟約,大膽地與申生“幽會”、 “私合”,并宣稱, “事若不濟,當以死相謝”。當她爹爹將她許聘帥公子,申純出于無奈,讓嬌娘勉強跟帥公子結婚,勉事新君,表現得軟弱無力時,專心一意于申生的嬌娘非常生氣,說: “兄丈夫也,堂堂六尺之軀,乃不能謀一婦人。……妾身不可再辱,既已許君,則君之身也。”“你做了男兒漢,直恁般情性懵,我和你結夫妻恩深義重,怎下得等閑拋送,全無始終?須知道,死向黃泉,永也相從。”在惡勢力面前不屈服妥協,而是倔強、剛烈,作出力所能及的反抗。她鄙視庸俗、卑下、淫邪的帥公子,她把初盟看得比父命更重,對與帥公子的婚姻堅辭不從,以死相拒。嬌娘雖然以死殉情,但她反抗封建禮教、爭取婚姻自由的精神和行為,始終激勵著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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