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技巧和方法的統稱。章法是組織篇章的原則和技巧;筆法是行主修辭的方法和手段。寫文章要講究章法和筆法,目的是為了增加文章內容的表現力。
凡作用于整體篇章的設計、組織、處理等方面的技法,均屬章法一類,其作用可歸納為八個字:“文貴有變,文不喜平”。章法的具體內容包括:疏密與虛實、轉折與抑揚、斷續與離合、張弛與蓄放、對比與襯托、懸念、巧合、誤會、動靜結合、縱橫交錯、有無相生、反中求正、平中見奇等等。議論文還有一些特殊的篇章組織法: 一點深入、強光透視,顯微放大;古今中外,縱橫勾連,四面圍剿;故樹異論,對立相生,因反求正;旁敲側擊,以此示彼,迂回切入;欲擒故縱,迎合引申,后發制人等等。
凡修辭手段、藝術手法等表達文章內容的諸種手段,均可歸入筆法一類。其具體內容包括:夸張與諷刺;譬喻與象征;春秋筆法以及白描、文飾、鋪陳、比興、擬人、假借、排比、反復等等。
文章的技法是為內容服務的,先要有充實的內容,然后再為其選用相應的表現手法,不能舍本求末,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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