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艷華
四幕話劇。作者邢益勛。發表于《劇本》1979年第10期。某市市委第二書記曹達,用中央撥給災區的救災款為自己修建樓堂館所,為掩蓋真象,指使一個女干部謊報救災款是“用于教育和科研經費”。劇本通過揭露曹達的卑劣行為,生動地展示了在向“四化”進軍中健全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尖銳地突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題,表現出大膽干預生活的勇氣。與此同時,劇作嚴肅提出我國新時期領導干部在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上如何擺正自己的位置——即“做公仆還是當老爺”的社會新問題。作品在鞭撻了曹達這種把人民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以權代法的蛻化變質分子的同時,還熱情歌頌了市委第一書記羅放這個保持晚節,堅持黨性原則,不計個人得失,與人民共呼吸,言行一致,執法如山的高級干部形象。曹達與羅放兩相對照,使該劇比較恰當地處理了歌頌與暴露的關系,一方面讓人們清醒地看到社會被一群蛀蟲所破壞、損害的現實,另一方面也讓人們充滿信心地看到法制的威力和進步的希望。該劇以現實主義創作方法,本著“寫一寫真實的人”(作者語)的“人學”原則,按生活的本來面目真實地刻畫人物,努力寫出了人物的復雜性、多面性和立體感。如,它既寫出了羅放作為領導干部所具有的政治頭腦和領導才能,又寫出了他作為一個普通人所具有的喜怒哀樂、七情六欲。曹達是黨的敗類、違法亂紀的犯罪分子,但他又的確在革命戰爭中出生入死和人民一起戰斗過,也曾在“文化大革命”中受過沖擊,挨過整,是在肉體和心靈受過創傷的老干部。作品將人物的善與惡、美與丑、真與假、優點與缺點交織起來,塑造得有血有肉,較為豐滿。其他如知識分子丁牧、女記者羅丹華、總編輯鄭洪來、市委辦公室主任雷邦夫、公安局萬局長、紡織女工丁紅、中學教師趙國慶等等人物形象,都較好地展現出了他們復雜的性格邏輯和合理的行為動機。該劇采取“回顧式(封閉式)”結構,嚴謹而富于戲劇性。它的中心事件是“一封揭發信”,圍繞這封信能否公開發表的問題,使各式各樣的人物在一條貫串線上行動起來,既引發了兩個書記之間的矛盾,又帶動了兩股群眾力量的沖突,各種人物性格在矛盾中得到充分表現。對劇中人物之間的關系、出身歷史、命運遭遇等等,采取分散在各幕,找準契機交代的手法,通過戲劇動作層層剝筍般逐步展開。該劇不僅注重戲劇性,也注重感情場面的渲染,從而使全劇既此起彼伏、引人入勝,又張弛有度、錯落有致。《權與法》以它的敏感與勇氣,為人民說出了真話,抒出了真情,標志著粉碎“四人幫”之后創作思想上的進一步解放,成為1979年慶祝建國三十周年獻禮文藝調演中的優秀劇目,在觀眾中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上一篇:王曉文《機電局長的一天》當代文學作品賞析
下一篇:柴珮珍《李雙雙小傳》當代文學作品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