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郎偉
中篇小說。作者阿城。作品原載《人民文學》1985年第2期。這是一篇反映知青生活的作品。1976年,“我”在生產(chǎn)隊已干了七年。雖然諸般農(nóng)活不能做到人先,心里倒還坦然,畢竟是自食其力。一月里一天,隊里支書喚“我”到他屋里,告訴“我”,農(nóng)場分場要調(diào)“我”到學校教書。他勉勵“我”好好干,莫辜負了。“我”自然高興。同屋的老黑及要好的幾個知青知道了,都說“我”好福氣,苦日子出頭了。當晚,大伙弄了一點菜,提一瓶酒,鬧嚷嚷地喝,算是為“我”送行。隊里做飯的胖來娣也摸進屋來坐下。她眼睛有情有意地望著“我”,忽然問分場學校是不是可以進一個教唱歌的,只要有譜的歌,她來娣半個鐘頭就叫一個學校唱起來。大家笑她白日做夢。第二天一早,“我”打扮得衣冠楚楚,老黑送“我”到了學校。學校的條件跟生產(chǎn)隊相差無幾,簡陋得近乎原始。老黑真的黑了臉。到學校的當天下午就讓“我”教課,說是教初三。“我”惶恐推辭了半天,說了無數(shù)理由證明“我”高中才讀了一年教不得初三,學校人說隨便教就是了。“我”糊里糊涂上了講臺,向下一看,只見下面坐了一群蓬頭垢面的孩子。年齡參差不齊,前排的似乎還不到上初三的年齡,后排的卻已長出胡須,且有喉節(jié)。“我”拿起前任教師留下的骯臟油膩的課本,吩咐學生打開書,竟毫無動靜。“我”有些生氣,問為什么不翻書。底下一片亂叫,說沒有書。定睛一看,果然沒有。原來這學校的學生上課幾乎從來沒領(lǐng)到過書。地方小,訂了課本到縣里去領(lǐng),常常就沒有了。無奈,只好抄書。“我”在黑板上一句一句地抄課文,學生也在下面專心致志地抄。抄完,叫起一個學生問課文講的什么意思,學生呆了半晌說不出什么。仔細一問,學生們說抄的課文里有三分之二的字不認識。“我”大奇。于是一切從頭開始,先認生字。學生們不再喊叫。課于是慢慢好教起來,學生們也漸漸能寫些簡單的作文,不再是報紙社論的拼湊。學校忽然要砍竹子翻修屋頂。“我”在班里說了這事。學生們議論說肯定要寫作文,不如先出題目,今天他們就能寫好。“我”說竹子還沒砍能寫出砍竹子的作文肯定是抄。班上最用功的王福愿意跟“我”打賭,說只要定了題目他今天就能寫,絕對不是抄。賭品是來娣送我的那本《新華字典》。這字典在這小山村就“我”一人有,已成稀世珍寶。“我”答應(yīng)了。第二天,“我”帶著學生走了一個鐘頭的山路,來到王福所在的三隊竹林,準備砍竹。遠遠望見溝口站著王福,渾身濕透。原來昨天晚上王福就和父親王七桶上山來砍竹,砍到半夜,王福回家做作文。“我”心里酸酸的,告訴王福字典送給他,但不是他贏的。因為記錄一件事情總是在事后,這個道理是扳不倒的。王福說他不要字典了,他要把它全部抄下來。自此,每日放了學,王福便在屋中抄字典。“我”每每點一枝煙在旁邊看著他抄。這樣過了許多日子,“我”不再教課文,只是教學生們認生字。“我”覺得那裝腔做勢的課文于學生們毫無用處,不如教生字。終于有一天,總場教育科忽然下來一個人,通知“我”,總場的意思是讓“我”再下去鍛煉一下。“我”帶了初三班學生寫的最后一次作文,扛起行李,走了。《孩子王》講述的是“文革”時期知識青年“我”的一段偶然經(jīng)歷。這經(jīng)歷既不驚心動魄,也不大喜大悲。它像生活本身一樣平淡無奇,然而卻韻味深長,歷久彌新。透過這故事,我們看到即使在毀滅文化的年代里,人類靈魂也耐不得饑渴與貧困。人類渴望文明與進步,如同鳥兒渴望天空,魚兒渴望大海。小說中的“我”似乎已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講述人,一種敘事角度,像阿城的其它著名小說一樣,這個“我”已經(jīng)成為一種把握小說基調(diào)和故事氛圍的關(guān)鍵所在。“我”是一雙充滿深沉和寬厚的默默注視大千世界的眼睛,“我”代表著一種曠達超逸的人生態(tài)度和智者風范。這篇小說被改編拍攝為同名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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