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多才的惠子·關于惠子的邏輯故事·善譬》注釋|譯文
客①謂梁王曰:“惠子之言事也,善譬,王使無譬,則不能言。”
王曰:“諾。”
明日見,謂惠子曰:“愿先生言事則直言耳,無譬也。”
惠子曰:“今有人于此而不知彈者,曰:‘彈之狀何若?’應曰:‘彈之狀如彈。’則諭②乎?”
王曰:“未諭也。”“于是更應曰:‘彈之狀如弓,而以竹為弦。’則知乎?”
王曰:“可知矣。”
惠子曰:“夫說者,固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無譬’,則不可矣。”
王曰:“善。”(《說苑·善說》)
【注釋】①客:門客、食客。②諭:了解、明白。
【譯文】有門客對梁王說:“惠子說事情總愛用比喻,大王如果讓他不用比喻,他就不能說事情了。”梁王說:“嗯。”次日梁王見到惠子,對惠子說:“希望先生說事情就直接說,不要用比喻。”惠子說:“現在如果有一個不知道‘彈’是什么東西的人在這里,他問你:‘彈的形狀像什么?’如果回答說:‘彈的形狀就像彈。’那他明白嗎?”梁王說:“不明白。”惠子接著說:“在這時如果改變說法回答他:‘彈的形狀像把弓,用竹子做它的弦。’那么他會明白嗎?”梁王說:“可以明白了。”惠子說:“說話的人本來就是用人們已經知道的東西來說明人們所不知道的東西,從而使人們真正弄懂它。現在您卻叫我不打比方,這就行不通了。”梁王說:“你講得好。”
【評說】譬喻就是用人們理解的東西來說明人們不理解的東西,也可叫“譬”式推理,在辯論中是一種常用的論證方法。惠施是善于用“譬”的高手。不僅辯者們在辯論中應用得最廣泛、最得意的手法就是“譬”,而且這種類似類比推理的方式在諸子百家中都受青睞。他們都樂于用此方式辯論,如果讓他們在辯論中不用譬喻,那就等于不讓他們說話。
惠子認為,“彈弓的形狀如彈”這是同語反復,不可能使人明白什么,而“彈之狀如弓,而以竹為弦”就是個定義,明確地指出了“彈”與“弓”的共同點即“形狀相同”,又指出了其不同點即“彈以竹為弦”。“弓”是人們常見的、了解的物品,用“弓”來類比說明人們不大了解的“彈”,明確指出兩者之間的同和異,就會使人對“彈”有所了解。這一方面表明了惠施對于定義中“同語反復”的邏輯錯誤的認識,另一方面也說明惠施找到了從已知到未知的一種邏輯方法,即用人們已經知道、認識了的事物類推人們還不知道、尚未認識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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