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意輕言的王弼與“言不盡意論”·名必有所分》注釋|譯文
名必有所分①,稱必有所由②,有分則有不兼③,有由則有不盡。(《老子指略》)
【注釋】①分:即區(qū)分。②由:緣由、根據(jù)。③兼:兼顧。
【譯文】給事物命名就必定有所區(qū)分,給事物一個稱謂就必定有其緣由。有所區(qū)分就不能面面俱到,有其緣由就不必窮盡一切。
【評說】“名”、“稱”不能反映事物的全部,它只能部分地反映事物的特有屬性。人們給予事物一定的名稱,總是從某個角度出發(fā),抓住事物的某一部分特征來加以反映,這就導致了名稱“不兼”、“不盡”的特性。所以作為一個個的概念來說,它并不反映事物的全部,并沒有窮盡事物的一切。例如“白”這個概念,對于任何白色的事物來說,它都只反映其顏色,而不反映事物其他的多種屬性。這里主要是從概念入手,來論證語言具有與生俱來的局限性,說明從某種角度看,語言不可避免地會對人類的認識和表達有所制約。這種觀點足以啟發(fā)我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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