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鑒賞·友書·與趙宣子書》注釋與鑒賞
春秋鄭·子家
晉侯不見鄭伯①,以為貳于楚也②。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③,以告趙宣子④,曰:
“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⑤。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⑥,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⑦,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⑧,以請陳侯于楚⑨,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⑩。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⑪。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于楚⑫,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絳⑬。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⑭。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⑮。敝邑有亡,無以加焉⑯。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幾?’又曰:‘鹿死不擇音。’⑰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⑱,急何能擇?命之罔極⑲,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于鯈⑳。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于楚㉑。居大國之間而從于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㉒,無所逃命。”
[注釋]① 晉侯: 晉靈公。鄭伯: 鄭穆公。② 貳于楚: 對晉懷有二心,而與楚國親近。③ 執訊: 負責通訊、聯絡的官。④ 趙宣子: 趙盾,晉國執政大夫。⑤ 蔡侯: 蔡莊侯。君: 指晉襄公。⑥ 侯宣多: 鄭大夫,恃寵專權。⑦ 克減: 滅絕。 ⑧ 夷: 鄭國太子,即后來的鄭靈公。⑨ 陳侯: 指陳共公。⑩ 蕆(chǎn): 完成。⑪ 燭之武: 鄭國大夫。朝夷: 太子夷朝于晉,倒裝句。⑫ 密邇: 親近。⑬ 相及: 一個接一個地。絳: 晉都,在今山西翼城東。⑭ 蔑: 無。⑮ 逞: 滿足。⑯ 敝邑有亡,無以加焉: 我國只有等著滅亡,無法在侍奉你們方面再增加什么了。⑰ 鹿死不擇音: 鹿死的時候不選擇庇蔭的地方,比喻在急迫的情況下,無法慎重考慮行動是否適當。音: 借用為陰,指蔭蔽的地方。⑱ 鋌而走險: 這是說大國如不以德相待,那么小國就會像鹿一樣,急不擇路,赴險犯難。鋌: 快跑的樣子。⑲ 命: 指晉國的要求。罔極: 無窮。⑳ 悉: 全部,盡其所有。賦: 指軍隊,古時按田賦出兵。鯈(chóu): 地名,在晉、鄭邊界上。㉑ 獲: 得。成: 講和。㉒ 圖: 計議,考慮。
[作者]子家,生卒年不詳。即公子歸生,鄭國大夫。
[鑒賞]春秋時代,南方楚國迅速崛起,蔚為大國,欲以北圖。而晉國自文公始勵精圖治,亦已雄霸中原。兩強相爭,數燃烽火。鄭、陳、蔡等小國,或為利所惑,或為勢所迫,在大國之間左右搖擺,然已是跋前躓后,動輒得咎。魯文公十七年,晉靈公大會諸侯,不見鄭穆公,欲以加罪,故鄭子家寫此信以辯。
信先列數鄭事晉之禮。語極謙恭,然已露機鋒。往下筆鋒為之一揚,更遞進一層,極言若是晉國再以大國相逼,只能造成鄭國“鹿死不擇音”、“鋌而走險”的后果。詞理剴切激越,凜然相對。文至此,忽宕開一筆,帶出當年齊鄭間舊事。同作為大國的齊國,并沒有因為鄭先朝于齊后成于楚而怪罪于鄭;而今,晉又何必苦苦進逼呢?!
整封信,觀點鮮明,詞鋒銳利,不卑不亢,綿里藏針,使晉人不敢眄視,堪稱古代外交辭令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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