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嘉《薛靈蕓》全文|賞析|讀后感
〔晉〕王嘉
文帝所愛美人①, 姓薛, 名靈蕓, 常山人也②。 父名鄴, 為酂鄉亭長③。母陳氏,隨鄴舍于亭傍。居生窮賤,至夜,每聚鄰婦夜績④,以麻蒿自照。靈蕓年至十五,容貌絕世,鄰中少年,夜來竊窺,終不得見。咸熙元年⑤,谷習出守常山郡,聞亭長有美女而家甚貧。時文帝選良家子女,以入六宮。習以千金寶賂聘之⑥。既得,乃以獻文帝。
靈蕓聞別父母,歔欷累日,淚下沾衣。至升車就路之時,以玉唾壺承淚,壺則紅色。既發常山,及至京師,壺中淚凝如血。
帝以文車十乘迎之,車皆鏤金為輪輞,丹畫其轂⑦;軛前有雜寶為龍鳳⑧, 銜百子鈴, 鏘鏘和鳴, 響于林野。 駕青色之牛, 日行三百里。此牛尸涂國所獻,足如馬蹄也。道側燒石葉之香,此石重疊,狀如云母,其光氣辟惡厲之疾。此香腹題國所進也。靈蕓未至京師數十里,膏燭之光,相續不滅,車徒咽路⑨,塵起蔽于星月,時人謂為“塵宵”。
又筑土為臺,基高三十丈,列燭于臺下,名曰“燭臺”,遠望如列星之墜地。又于大道之傍,一里一銅表,高五尺,以志里數。故行者歌曰:“青槐夾道多塵埃,龍樓鳳闕望崔嵬。清風細雨雜香來,土上出金火照臺?!贝似咦质茄o也。為銅表志里數于道側,是土上出金之義; 以燭置臺下,則火在土下之義。漢火德王⑩,魏土德王,火伏而土興; 土上出金,是魏滅而晉興也。
靈蕓未至京師十里,帝乘雕玉之輦,以望車徒之盛,嗟曰:“昔者言‘朝為行云,暮為行雨(11)’,今非云非雨,非朝非暮。”改靈蕓之名曰夜來。入宮后居寵愛。外國獻火珠龍鸞之釵,帝曰:“明珠翡翠,尚不能勝(12),況乎龍鸞之重?”乃止不進。
夜來妙于針工,雖處于深帷之內,不用燈燭之光,裁制立成。非夜來縫制,帝則不服。宮中號為“針神”也。
【注釋】 ① 文帝:指魏文帝曹丕。②常山:漢郡名。治所在今河北元氏縣西北。③ 亭長: 西漢時在鄉村每十里設一亭,置亭長,掌管地方治安和民間事務,兼管留宿客旅。④ 績: 織麻成布。⑤咸熙元年:公元264年。文帝死于226年,故此年號有誤。⑥ 寶賂: 珍寶財貨。⑦ 文車:飾有花紋的車。輞(wang網): 車輪的外周。轂(gu谷): 車輪中心的圓木,周圍與車輻一端相接,中間有孔,用來穿軸。⑧軛(e厄):車前駕牛馬的橫木。⑨ 車徒句: 車輛和人群擁塞道路。⑩火德王(wang旺): 戰國時齊人騶衍把當時人們解釋自然現象的五行(水、火、土、金、木) 相生相克(相互促進,又相互排斥)之說,附會到社會變動和王朝興替上,提出“五德始終”說,秦漢以后,這種說法更為流行。每一個朝代,取五行之一作為標志,說明取代前個朝代是合乎天命的。漢以火德王,火生土,魏以土德王,故魏代漢。晉為金,土生金,故晉代魏。德: 事物的本性。王:動詞,統治的意思。(11)朝為行云二句:宋玉的《高唐賦》說,楚懷王游于高唐,夢見巫山神女與他歡會,神女臨去時告訴他:“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云,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文帝加以引用,是說神女到來時迷離恍惚,不如靈蕓到京那樣真確切實。(12)勝(sheng生):勝任、負擔。
【賞析】 《薛靈蕓》故事見于王嘉所撰之《拾遺記》卷七。南朝蕭琦加以整理,或以為“蓋即琦所撰而托之王嘉”(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嘉字子年,東晉隴西安陽(今甘肅渭源) 人。“聰睿內明?;谜Z笑?!背蹼[居東陽谷,后遷居終南山,弟子追隨受業者數百人。苻堅屢次召他為官不應,后為姚萇所殺。所撰書“殊怪必舉,紀事存樸,愛廣尚奇?!?〔梁〕蕭琦《拾遺記序》)是一部志怪小說集。
在《薛靈蕓》一文中,作者為我們描述了一個“居生窮賤” 而 “容貌絕世”、頗善女紅的貧家少女被選入宮為魏文帝妃的故事。這不是一個童話,丑小鴨變成了白天鵝,美人魚愛上了英俊王子。作者巧妙地運用了以景襯情,所謂“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一倍增其哀樂” (王夫之 《薑齋詩話》)的反襯手法,因而使得人物的感情深切自然,真摯炙人,靈蕓形象也獲得了崇高的審美價值。
靈蕓出身貧賤,自小與父母相依為命,雖家境窮寒,卻也苦中有樂。偏偏靈蕓又容貌超群、心靈手巧而為常山郡守所知,選獻魏文帝。她被迫辭別父母,背井離鄉,“至升車就路之時,以玉唾壺承淚、壺則紅色。既發常山,及至京師,壺中淚凝如血”。故事至此戛然止筆,以繁豐細密之筆細細描摹起文帝迎接靈蕓場景之宏大與皇宮之華麗來。
所謂繁豐,就是寫得詳盡,細密指描摹極為細致,做到有繁有簡,突出主旨。作者先是詳細描述接靈蕓入宮的十乘文車,縷金的輪輞,丹畫其轂,軛前龍風銜鈴,“鏘鏘和鳴,響于林野”。接寫駕車之中,道側所燒石葉之香,均為域外所獻,途中“膏燭之光,相續不滅,車徒咽路,塵起蔽于星月,時人謂為‘塵宵’”。這是何等的華麗、奢侈。然并不僅此,“又筑土為臺,基高三十丈,列燭于臺下,名曰‘燭臺’,遠望如列星之墜地”,大道之傍,“一里一銅表”,以示魏氏王朝之德旺。這時文帝出場,“帝乘雕玉之輦,以望車徒之盛”。該是何等的壯觀、威風。這篇小說字不逾六百,作者卻以三分之二之筆墨細摹華麗之場景、威嚴之皇宮,而在文首,作者只以寥寥數語介紹靈蕓隨父母生活之環境,“鄰婦常相聚夜績,鄰中少年因羨靈蕓美貌,每夜來竊窺”等等,一派男耕女織,鄰里相睦、生機勃勃的景象,這與“路香”、“塵宵”、“燭臺”、“銅表”、“明珠”、“翡翠” 等景物相比顯得是如此之簡陋、質樸而不足道。同樣是環境描寫,何以厚此而薄彼?若觀薛靈蕓滿足地生活在只屬于她的環境之中,而厭惡奢侈華麗卻毫無生機的皇宮深院,就可看出作者著筆之用意,盡管在描寫后者時略帶有游戲欣賞之態度: 即“以樂景寫哀,倍增其哀”,在典型環境的對比描寫中反襯出靈蕓姑娘別父母之情慘、愛故鄉之情深、怨入宮之恨長。正所謂 “情、景,名為二,而實不可離。”(王夫之語)“一切景語,皆情語也?!?王國維《人間詞話》)若從縱向的視角來考察,中國古代的小說往往有重情輕景、重人輕物、少環境描寫之不足,《薛靈蕓》能以如此之筆墨來渲染、細摹典型環境,并以之反襯人物之感情,實為難能可貴,在以志怪為主要內容的魏晉小說中,是別具一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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