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亨利《二十年以后》全文|賞析|讀后感
〔美〕歐·亨利
紐約的一條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著。一陣冷嗖嗖的風向他迎面吹來。已近夜間十點,街上的行人寥寥無幾了。
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昏暗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男子。他的嘴里叼著一支沒有點燃的雪茄煙。警察放慢了腳步,認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向那個男子走了過去。
“這兒沒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見警察向自己走來,那個男子很快地說。
“我只是在這兒等一位朋友罷了。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個約會。你聽了覺得稀奇,是嗎?好吧,如果有興致聽的話,我來給你講講。大約二十年前,這兒,這個店鋪現在所占的地方,原來是一家餐館……”
“那餐館五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說。
男子劃了根火柴,點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著火柴的光亮,警察發現這個男子臉色蒼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
“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繼續說,“我和吉米·維爾斯在這兒的餐館共進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們倆都是在紐約這個城市里長大的。從孩提時候起,我們就親密無間、情同手足。當時,我正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動身到西部去混錢。那天夜晚臨分手的時候, 我們倆約定: 二十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時間,不論我們發生什么情況,也不論我們在什么地方,我們倆將來到這里再次相會。”
“這聽起來倒挺有意思,”警察說,“你們分手以后,你就沒有收到過你那位朋友的信嗎?”
“哦,收到過他的信。有一段時間我們曾相互通信。”那個男子說,“可是一兩年之后,我們就失去了聯系。你知道,那西部是個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總是不斷地東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還活著,就一定會來這兒和我相會的。他是我最信得過的朋友啦。”
說完,男子從口袋里掏出一塊小巧玲瓏的金表。表上的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九點五十七分了。”他說,“我們上一次是十點整在這兒的餐館門前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錯吧?”警察問道。
“當然羅! 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趕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實在不容易啊! 這些年來,我一直不得不東奔西跑……”
又是一陣冷嗖嗖的風穿街而過。接著,一片沉寂。他們倆誰也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警察準備離開這里。
“我得走了,”他對那個男子說,“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會到來。假若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
“不會的。我起碼要再等他半個小時。如果吉米還活在人間,他到時候一定會來到這兒的。就說這些吧,再見,警官先生。”
“再見,先生。”警察一邊說著,一邊沿街走去。街上已經沒有行人,空蕩蕩的。
男子又在這店鋪的門前等了大約二十分鐘的光景。這時候,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徑直走來。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領向上翻著,蓋住了耳朵。
“你是鮑勃嗎?”來人問道。
“你是吉米·維爾斯?”站在門口的男子大聲地說,顯然,他很激動。來人握住了男子的雙手。“不錯,你是鮑勃。我早就確信我會在這兒見到你的。嘖,嘖,嘖! 二十年是個不短的時間啊! 你看,鮑勃,原來的那個飯館已經不在啦。要是它沒有被拆除, 我們還一塊兒在這里共進晚餐該多好啊! 鮑勃,你在西部的情況怎么樣?”
“喔,我已經設法獲得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你的變化不小啊,吉米。我原來根本沒有想到你會長這么高的個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長高了一點兒。”
“吉米,你在紐約混得不錯吧?”
“一般化,一般化。我在市政府的一個部門里上班,坐辦公室的。來,鮑勃,咱們去轉轉,找個地方好好地敘敘往事。”
這條街的街角處有一家大商店。盡管時間已經不早了,商店里的燈還在亮著。來到亮處以后,這兩個人都不約而同地轉過身來看了看對方的臉。
突然間,那個從西部來的男子停住了腳步。
“你不是吉米·維爾斯。”他說,“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從他說話的聲調中可以聽出,他在懷疑對方。
“然而,二十年的時間有時候卻可以使一個好人變成壞人。”高個子說。“你被捕了,鮑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會到這個城市來的,于是他們通知我們說,他們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們還沒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給你看一張條子,是你的朋友寫給你的。”
鮑勃接過便條。讀著讀著,他微微地顫抖起來。便條上寫著:
鮑勃:
剛才我準時趕到了我們約會地點。當你劃著火柴點煙時,我發現你正是那個芝加哥警方通緝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親自逮捕你,只得找了個便衣警察來做這件事。
吉米
(羅國良 譯)
選自《百花園》1983年第10期
【賞析】 故事情節富于戲劇性,結局出人意料之外,是歐·亨利作品一個鮮明的藝術特色。《二十年以后》盡管篇幅比較短小, 但這一藝術特色同樣體現得十分鮮明突出。
吉米和鮑勃是從小在一起長大的情同手足的好朋友,二十年前分手時,相約二十年后在同一時間和地點再次見面。在這段漫長的時間里,他們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吉米成了警察,鮑勃卻淪為罪犯。盡管將近二十年未通音信,他們卻都十分珍惜過去的友誼,牢記著二十年前定下的約會,并如期來到約會地點。當吉米認出他昔日的好友就是警方正在通緝的罪犯時,警察的正義感和責任感促使他不徇私情,不動聲色地穩住鮑勃,告發并幫助警方逮捕了他。一個二十年前定下的約會,最后卻成了警方捕獲通緝犯的契機,一對情同手足的好朋友,二十年后卻成了勢不兩立的對手。小說情節的戲劇性和構思的巧妙,不能不令人擊節贊賞。
這個具有濃郁戲劇色彩的故事包含著十分豐富的社會內容,若展開來寫,可以寫成一部很長的小說。歐·亨利匠心獨運,不去寫吉米和鮑勃是怎樣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的(那樣也可以寫成一部十分出色的小說,但那完全是另外一部小說了),而是選取了“赴約”這樣一個橫斷面,抓住戲劇性變化的高潮部分,用冷靜、寫實的筆法,對赴約的經過作了純客觀的敘寫。在很短的時間、很集中的場面里,完成了故事情節的發展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把一個充滿戲劇色彩的故事寫得十分逼真,毫不做作。初看似平淡無奇,并無驚人之筆,隨著故事情節的展開,最后卻奇峰突起,令人耳目一新。回過頭來細細咀嚼,始悟先前所寫,無不入情入理,可謂大巧若拙,渾然天成,給人留下無窮的回味。
小說的細節描寫十分精當,為結局的戲劇性變化作了許多鋪墊,使人讀來并不感到突兀,大大增強了故事情節的真實性。這也正是作家的高明之處。鮑勃在約會地點未能認出吉米,是因為他們已二十年未曾相見,又不通音信,而且當時“已近夜間十點”,又是“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燈光很昏暗。而吉米認出鮑勃就是那個被通緝的罪犯,則是他借助鮑勃劃著火柴點雪茄時的光亮,發現了鮑勃右眼角附近那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小說沒有正面寫鮑勃為什么會被通緝,但他那“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的“小巧玲瓏的金表”,他“已經設法獲得”“所需要的一切東西” 的表白和他幾次關于不得不“東奔西跑”的感嘆,以及他右眼角附近的傷痕——那當然不會是二十年前就有的, 使人不難從中窺見一斑。 吉米離開鮑勃前“假若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的問話,不僅為下文作了必要的鋪墊,而且顯示了吉米作為一個警察的精明干練。是刻劃這個人物形象的十分精妙的一筆。
小說對人物性格的把握非常準確,不管是當了警察的吉米,還是淪為罪犯的鮑勃,都不是概念化了的人物形象,而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吉米是一個富于正義感的好警察,他忠于職守,嫉惡如仇,所以他能夠不徇私情,告發并幫助警方逮捕鮑勃。但他同時又是一個珍重友情的好朋友,盡管鮑勃已經淪為罪犯,他還是不忍自己動手逮捕他,而只能讓別的警察來做這件事。同樣,鮑勃雖然是被通緝的罪犯,仍不失為一個珍惜友情的朋友,他的人性并沒有完全泯滅,同時,他能不顧被通緝的危險,趕來赴二十年前的朋友之約。在這么短小的篇幅里,能如此準確地把握和刻劃人物的復雜性格,把一個戲劇化了的故事寫得如此真實可信,合情合理,非大手筆是難以做到的。歐·亨利高超的結構技巧和藝術功力,在這里得到了生動的體現。
(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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