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之道·語言·煉句·“逸馬殺犬于道”
《詩人玉屑》說:歐陽修寫文章對自己要求極嚴。每次詩文寫成,他總把它貼在墻壁上,經常修改,有的草稿甚至改得一個字都不留。對別人的詩文也如此要求。他供職于翰林院(學士院,內廷供奉的官署)時,有一次和手下兩個官員外出。在街上看到一匹正在狂奔的馬踩死了一條正在酣睡的狗。歐陽修想考考兩個人,當即叫他們兩人各記所見。第一個人思路比較快,先說:“有犬臥于通衢,逸馬蹄而殺之。”他才念完,第二個人就接著講:“有馬逸于街衢,臥犬遭之而斃。”這兩個人都以為自己說得好,沒想到歐陽修先嘆了口氣,而后才說:“如果叫你們去編修歷史,只怕寫上萬卷都寫不完啊!”“那么怎樣寫才好呢,大人?”兩個人怔怔地望著歐陽修。歐陽修說:“只要6個字:逸馬殺犬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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